砂拉越州元首敦泰益馬目兒子馬目阿布的前妻莎娜姿,今日向吉隆坡伊斯蘭高庭入稟反上訴,要求馬目阿布支付1億令吉“離婚賠償”。
伊斯蘭高庭3月10日已裁決,馬目阿布必須支付3000萬令吉“離婚賠償”(Mutaah)給莎娜姿,后者當時表示感激高庭裁決,且不會放棄索取1億令吉的“離婚賠償”,因這是她的權益。
莎娜姿代表律師拉菲和阿巴丁今日在庭上,也反對伊斯蘭高庭主簿官在上週四,所發出的臨時暫緩令。
拉菲對法官莫哈末阿都卡林說,主簿官並不能發出有關暫緩令,因為只有法庭或法官有權這麼做。
阿都卡林日前諭令馬目阿布,必須在3月31日、6月30日和9月30日前,分別支付1000萬令吉給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