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新電錶被指偷電 7人遭國能追討30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換新電錶被指偷電 7人遭國能追討30萬

沈春祥(站者中)與助理李緯崙(左起)及莫漢,向投訴者講解談判結果。
沈春祥(站者中)與助理李緯崙(左起)及莫漢,向投訴者講解談判結果。

(關丹1日訊)更換新電表后被指偷電,遭國能追討總值30萬令吉電費,7名來自關丹及百樂的居民及商店業者,今日與國能談判代表面談后,僅一人獲半價折扣。



其餘3人因談不攏,並拒絕繳交數萬令吉電費,決定入稟法庭,起訴國能追討不合理數額的電費,另有3人則在談論階段,未有定案。

分別被追討1萬1000令吉至9萬9785令吉的7名投訴者,今早在公正黨關丹德倫敦區州議員沈春祥陪同下,到彭州國能大廈與來自吉隆坡的國能談判代表面談,談判結果令眾人失望。

沈春祥說,7人當中,國能僅同意將其一印裔居民被追加的1萬4000令吉電費,減至7444令吉,以12個月分期攤還。



“他們是以投訴者一家四口用電量,重新計算電費后,決定折扣半價。”

他說,另一名店舖業者林文春(58歲)被追加9萬9785令吉電費,但談判后僅獲折扣10%,須繳付7萬餘令吉電費,因此不妥協,決定入稟法庭。

他說,林文春出租2樓單位已有10餘年,租客每月都按時繳交千餘令吉電費,並曾于去年更換電表,豈料數周前他就接獲國能發函追討電費。

冀安排翻譯員講解

“林氏的底樓單位也被追討9000余令吉電費,談判后獲折扣至7000多令吉,加上另外7萬多令吉電費,令他吃不消。”

沈春祥促請民眾,若出租單位給他人,應將電表註冊在租客名下;國能技工上門更換電表時,也得確保有能源委員會官員監督。

他說,許多不諳馬來語的華裔居民,在搞不清情況及被要求下簽署文件,對居民十分不公,他希望國能安排翻譯員在旁講解。

不滿電費?歡迎民眾反映

彭州國能總經理拿督沙魯丁說,該公司推行更新電表措施,是為確保用戶每月都獲得計算準確的電費單。

他說,該公司有談判代表,專門處理涉及偷電的投訴案,以確定用戶所須繳付的賠償數額,因此歡迎凡不滿電費或追討賠償數額的民眾,可主動向該公司反映。

另一方面,他說該公司在更新電表工作上,面對諸多問題,包括住戶不在家或鐵門深鎖。

“因此技術人員們更換策略,在週末或辦公時間以外時段,上門更換電表。”

他感謝用戶的配合,並歡迎用戶提出意見及投訴;任何疑問可致電:羅再妮斯(09-5155544),或祖麗娜(09-515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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