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王宮前律師 加控9洗黑錢罪狀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柔王宮前律師 加控9洗黑錢罪狀

 ■卡馬希山面對另外9項洗黑錢控狀。

■卡馬希山面對另外9項洗黑錢控狀。

(新山10日訊)早前涉嫌失信被提控的柔州王宮前律師卡馬希山今早再被控另9項洗黑錢控狀,使到他目前共面對17項控狀,同時不獲准保外候審,本案押至本月28日過堂。



卡馬希山(46歲)于今早身穿紅色T恤,被帶到新山地庭時,面對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的9項新控狀,被告否認罪行。

被告的9項控狀,是被控于2010年3月18日至8月5日期間,涉及共9次洗黑錢活動,分別獲取8271令吉65仙至2萬4995令吉不等的面額支票后,存入Muamalat銀行個人戶口裡,牴触2001年反洗黑錢和反恐融資法令第4(1)(a)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每項指控將面對不超過5万令吉罰款,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否認罪行

被告否認罪行,女法官莎峇里安過后宣佈案件于本月28日過堂。

另他,被告于之前已面對的控狀,分別是4項涉及刑事法典409條文(失信)以及4項涉及1965年公司法令第131和第132條文的控狀,也于今早在新山地庭審訊。

在經過控辯雙方的討論后,以及獲得法官莎峇里安同意,被告卡馬希山所面對共17項控狀,都移至新山第二地庭審訊。

該統一審訊的結果,也獲得被告代表律師團律師拿督哈尼夫、哈山卡林、柏蘭查哈里亞以及諾莉亞娜的4名律師同意;其代表律師團是以哈尼夫為首。

主控官阿旺副檢察司在審訊過程中,曾要求被告呈上案件相關文件,以及被告律師要求當事人保外候審,惟不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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