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界燊:山竹園合約申請被拒 不放棄追問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盧界燊:山竹園合約申請被拒 不放棄追問

檳州秘書在4月12日來函告知盧界燊,因山竹園合約已交給反貪會調查,因此拒絕其申請。
檳州秘書在4月12日來函告知盧界燊,因山竹園合約已交給反貪會調查,因此拒絕其申請。

獨家報導:梁儀雅
(檳城21日訊)山竹園合約已交給反貪會調查,檳州民青團的山竹園合約申請被拒。



該團代團長盧界燊向《中國報》透露,本月12日他接獲檳州秘書處來函,指其申請不被批准。

“我在上月28日提出申請。雖然現在被拒絕,但我還是會鍥而不捨追問這合約,因為山竹園土地買賣存在不少待釐清的部分。”

他說,州秘書的信件指他可以在信件志期的21天內,向上訴委員會上訴,因此他會考慮上訴。如果再次被拒,他就待山竹園調查案結束后,再提出申請。



他透露,其實他前后已經向州政府提出約10次申請,包括壟尾一項發展計劃的合約、可負擔房屋指南、峇央灣和峇央珍珠的填海計劃資料,及最近的山竹園合約。

申請10次僅批一次

“我唯一拿到的就是可負擔房屋的指南資料,其余文件,州政府都以不同理由回答我。”

盧界燊舉例壟尾的發展計劃,州政府聲稱沒有該計劃的合約;至于峇央灣和峇央珍珠的填海計劃資料,就需要簽法定聲明。

“之前並不存在什么法定聲明,直到我要申請填海計劃的合約時,突然被告知有法定聲明的條件。”

盧界燊強調不會簽署法定聲明,因為這違反資訊自由法的目的,因此他建議在州議會上修改這項法令,撤銷法定聲明的條例。

他說,該黨也曾經申請Spice體育館的合約,可是州政府一開始指該合約已經在2012年公開,因此不會再給申請;不過之后又說該公開合約會有法律問題。

“可是,州政府在2012年公開該合約時,又沒有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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