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恐被判刑 印尼拒遣返4維族人
(耶加達23日綜合電)印尼當局正式拒絕中國政府的要求,決定不把4名在印尼關押的維吾爾族恐怖分子遣返中國,以換取中國向印尼移交一名印尼逃犯。
據印尼法律、政治和安全協調部長的發言人巴納斯表示,印尼與中國沒有交換協議。
他說,印尼感謝中方協助送回逃犯哈多諾,但是維族人的案件與印尼腐敗逃亡分子的案子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
哈多諾于2003年被判犯有貪污罪行,隨后一直逃亡,上周在上海被抓獲,將被遣返印尼。而4名維吾爾人則曾試圖在印尼中部的蘇拉威西島加入與“伊斯蘭國”(IS)組織有牽連的東印尼穆斯林遊擊隊,在2015年被印尼分別判處6年監禁。
巴納斯又指,該4名被判刑的維族人是在印尼領土上犯罪,中印雙方並無引渡條約,故對4人採取使用印尼法律審理,他們要在印尼監獄裏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