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念群 : 政府亂開刀
政府之前口口聲聲宣稱消費稅不會加重人民負擔,因為消費稅只是取代原有的10%銷售稅(Sales Tax)和6%服務稅(Service Tax),所以當人民看到4月1日以后,連他們繳付的服務費(service charge)都要被征消費稅,不滿情緒瞬間炸開。
首先,服務稅是政府的征稅,服務費是餐館、酒店業者收取的費用。兩者本來就不可混為一談。大家錯把馮京當馬涼,才會製造了這么大的誤會。
人民的憤慨高漲,政府當然不能無動于衷,馬上揚言對付那些收取服務費的業者。
可是,餐館、酒店收取服務費十余年,政府現在才想要管制?之前我們的政府都在酣睡嗎?現在才說餐館、酒店收取服務費不合法,那么我們給了這十幾年的服務費,該向誰追討?
應對壟斷企業開刀
從合同法的角度而言,餐館、酒店開門做生意,如果在餐單上有清楚註明他們的收費制度,而消費者還是願意光顧,那就不能在享用他們的服務后拒付服務費。
就好像嘛嘛攤一杯咖啡RM2,5星級酒店賣RM20,你能在喝了以后抗議說同樣是水加咖啡,別人只賣RM2,因此拒付RM20嗎?消費者如果覺得服務費不合理,就應該拒絕在那兒消費。
政府應該開刀的對象,是那些壟斷市場的大企業。壟斷市場的大企業有制定價格的絕對權利,消費者又沒有選擇空間,在這樣的情況下,政府就應該阻止壟斷企業魚肉消費者。
因為消費稅讓人民怨聲載道,政府就開始向餐館、酒店業者開刀。我沒開餐館,也沒在酒店投資,當然很希望自己喜歡的餐館別收服務費,可是政府的這種做法,根本就不能解決問題。就算有業者為了省麻煩而取消服務費,但卻可以調整價格;要人民為了那5%到10%的服務費去消費者仲裁庭投訴,根本就不符合時間與經濟成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