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總會:就業保險制度細節 政府僱主僱員需詳談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3日訊)大馬職工總會和全國民事僱員職工總會在保障僱員利益的原則上,並不反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提出就業保險制度的建議,卻一方面擔心日后僱主隨意“炒人”,另一方面擔心一些好吃懶做的員工濫用制度,騙取保險金過日子。
大馬職工總會總秘書哥巴克里斯南說,就業保險制度是可以考慮的,唯政府、僱主及僱員代表等三方面必須詳談細節,確保賦有法律約束力。
他續說,這可避免一些僱主隨意開除員工,以致更多人失業,衍生更嚴重的裁員或失業問題。
首相日前提出的就業保險制度建議,主要在全球經濟困難時,雇主能有更大空間調整組織結構,以應對技術和業務變化,減少破產和營業規模縮減的壓力;也減低員工面對解僱風險。
保費由誰負擔?
哥巴克里斯南今日接受《中國報》訪問時說,制度如何執行、條件及程序等各種細節,必須深入討論,包括保費由誰負擔?站在職工會立場,這不應該是由僱員承擔。
另一方面,全國民事僱員職工會總秘書駱燕萍說,此保險制度能助失業人士暫時應付過渡期的生活開支。
不過她又擔心,一些懶惰工作的人,可能濫用此“便利”,刻意逃工或製造理由,迫使僱主開除他,然后“順理成章”索取保險金。
她強調,政府若要實行此措,必須嚴厲監管和執行,對于每項個案,都必須嚴謹調查和處理,並且附帶嚴格條件審批申請。
詢及保費問題,駱燕萍說,若保費不會太高,僱員支付一小部分還是可以接受,但若保費昂貴,相信現今已是“錢不夠用”的打工族,根本沒能力支付。所以,一切需先討論好。
部分業者不贊成
一些業者並不贊成政府設立就業保險制度,紛嘆經濟不好已經夠煩了,為何還要多做無謂事?
這些不願透露身分的各領域業者指出,若公司到了裁員的地步,這也代表公司“泥菩薩過江”了,若說此措是來保障員工的,哪誰來保障僱主呢?
“表面說法,這保險是協助員工應付失業后的生活過渡期,但若保費卻是僱主與僱員共同承擔,對僱主公平嗎?”
“最重要的,僱主現時已面對營運和生產成本增加壓力,在自己都自身難保時,還要多付以防萬一員工被開除的保費,不是很可笑嗎?現實經濟情況也不允許,再說不只有一名員工。”
“很多人總把裁員矛頭指向僱主,但僱主苦處誰聽到?現代人的打工心態,不像以前的工人忠心耿耿又勤奮,僱主多是忍氣吞聲到忍無可忍,才開除工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