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經完成老僱主涉嫌把女傭當性奴案的調查報告,並建議副檢察司援引強姦、和反販賣人口等4個法令提控嫌犯。
警方會在明天把調查報告提呈,屆時將建議副檢察司援引刑事法典第376(強姦)條文、2007年人口販賣法令第13條文、移民法令第55B(聘請非法外勞)和移民法令第55E(收留非法外勞)條文提控嫌犯。
此案於上個月27日晚上,在梳邦再也USJ一間排屋內被揭發。
警方當時根據情報救出該女傭及另一名女傭同鄉,並逮捕女傭僱主,即一名銀行女經理(34歲)及其父親(68歲)作進一步調查。
印尼女傭當時聲稱自2012年起遭女僱主6旬父親強姦、逼拍裸照及性愛短片,4年來還未獲分文薪水,被對方當成免費性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