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管理費卻沒修溝渠 可向2單位投報
店舖前溝渠崩塌,管理層經費不足,要求業主自掏腰包維修!
⊙來自雪州的羅先生指出,多年前在蒲種買了一間店舖,長期出租作為西餐廳,由于單位屬于公寓樓下的單位,每月需要定期繳交管理費。
他說,上個月開始頻頻下雨,日前發現店前的溝渠將近崩塌,他立即向公寓管理反映,最后獲得回應是管理層經費不足。
“管理層負責人說,因為儲備金打算進行另一項大型維修工程,所以暫時無法維修溝渠,若要快只能自掏腰包維修。”
他說,令人感到失望,他每月定期繳交管理費,平時交代租戶清理溝渠垃圾,現在溝渠崩塌毀壞卻不獲維修,讓他深感不公平。
★林若輝律師
事主唯一可透過公寓聯合管理機構(JMB)和管理委員會(MC)投報,然后交由有關當局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