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錦成:哈迪好狡猾 只需簡單多數票 可通過私人法案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楊錦成:哈迪好狡猾 只需簡單多數票 可通過私人法案

獨家專訪:民青團署理團長楊錦成
報導:蕭秀蓮
攝影:陳梓健
(吉隆坡14日訊)率領民政黨法律團入稟高庭,挑戰吉蘭丹州落實伊斯蘭刑事法違憲的民青團署理團長楊錦成批評,伊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在國會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是非常狡猾之舉,因它只需“簡單多數票”(simple majority)即可通過,繼而在吉蘭丹落實伊刑法。



他說,該黨理應提呈2項私人法案,但該黨暫時只提呈一項,即要求修改1965年伊斯蘭法庭法令(355法令),以便賦權丹州政府實施伊刑法。

他說,此修正法案不需要三分之二國會議員表決通過,只需簡單多數票即可。

楊錦成日前接受《中國報》專訪時說,針對哈迪阿旺于本季國會會議中,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一事,發表看法。



屬實驗性做法

他說,原有意向國會提呈兩項私人法案的伊黨,暫時只提呈一項私人法案,屬于實驗性做法;若要求修改1965年伊斯蘭法庭法令(335法令)可獲得通過,就不需要提呈另一個私人法案。

他相信,伊黨接下來另一個提呈的是有關聯邦憲法第76A條文的私人法案。

“每一個州法律,就算通過了,仍需要尋求國會的同意,這也是要投票,國會同意了就可以實行,但這項(私人法案)是很難通過,議員分分鐘會在議會廳內爭吵,而根據聯邦憲法,一定要獲得三分之二贊成,這會有點困難。

“因此,伊黨就先修改355法令。”

哈迪阿旺也是馬江區國會議員,他是援引議會常規第49條文,提呈要求修改伊斯蘭法庭修正案第2條文,希望議會賦予伊斯蘭法庭權限,根據伊斯蘭法令闡明的任何罪行,判刑裁決。

這項私人法案是要修正1965年伊斯蘭法庭法令(刑事權限)。儘管如此,這項備受爭議的法案最終無法如願在國會最后一天提呈。

一半議員贊成通過幾率高

到底私人法案在國會通過幾率高不高?

楊錦成說,很多人說需獲得三分二議員贊成才能通過,但聯邦憲法第76A條文闡明,如果只是修改一項法案,且現有1965年伊斯蘭法庭法令(355法令)存在的情況下,只需要“簡單多數票”即可通過。

他分析,目前全國共有222名國會議員,若需要獲得一半人數贊成,即112人就可以通過伊刑法私人法案。

以當日出席議員人數表決

“當中有136人是穆斯林,巫統和伊斯蘭黨各別有88人和21人,兩黨合共109人,屆時只爭取多5人支持,不管他們是來自民主行動黨、人民公正黨或東馬議員的支持就夠了。”

他解釋,在法律上,“簡單多數票”是指當天出席的國會議員投票,並非根據222名議員投票表決,很多人已誤解。

“譬如100人投票,有51人贊成即可通過,胥視當天出席的議員投票表決而定,看來有關私人法案通過幾率頗大。”

他不排除屆時會有行動黨和公正黨議員閃避而不出來投票,以免難做人。

1國2刑罰社會亂糟糟

楊錦成坦言,許多人對民政黨律師團入稟挑戰丹州落實伊刑法違憲的行動感到費解,但他們的目的是要教育社會了解伊刑法。

“我接到很多詢問,不了解為何我們要這么做?。”

他說,這問題包括3大類,即伊刑法只實行在穆斯林身上,覺得基本上跟華人和印度人無關,為何他們要擔心?就算通過,它只影響吉蘭丹,為何要拼命去反伊刑法?以及一些政黨皆認為伊刑法肯定不會被通過,不必擔心。

平等法保障恐失效

楊錦成從法律角度分析,聯邦憲法是國家最高法律,不管是政府、國會、法官或人民,包括伊斯蘭法律,都是在聯邦憲法權限下。

他說,法律也不能有兩種刑罰,即民事法和伊刑法,否則將導致社會亂七八糟,雖然有指伊刑法只是施加在穆斯林身上,與非穆斯林毫無關聯,其實它將帶來莫大影響。

他以聯邦法院在1998年仄奧瑪仄索(Che Omar Che Soh)著名案件的裁決為例,重申聯邦憲法第3條文闡明伊斯蘭是官方宗教,伊斯蘭的意思是用在“伊斯蘭法之屬人法”(Islamic personal law)罷了,還有結婚、離婚和分財產方面。

他說,從社會角度分析,聯邦憲法第8條文闡明平等法,即每個人都受到法律保障,若國家有兩種刑罰,怎樣會有平等法保障呢?

民政法律團奮戰到底

儘管打官司吃力不討好,但民政黨主席拿督馬袖強已發出綠燈,要律師團奮戰到底;楊錦成本身之前接獲恐嚇電話,要求他不要干預伊斯蘭事務,但他仍無畏無懼,勇往直前,即使國陣不同意入稟行動,也會繼續在法庭見真章。

楊錦成說,哥打峇魯高庭已擇訂下週一(20日)聆審此案,在這之前律師團也提出把此案移交到聯邦法院審理的申請。

入稟逾14天未回覆

詢及有否信心獲准申請,他說,至今丹州政府仍未就該黨宣誓書作出答覆,根據法庭條規,他們須在律師團入稟14天內回覆,但現已超過14天。

“此案已在本月6日過堂,但州政府無代表出庭,法官也問為何他們缺庭?我不排除辯方會外聘律師支援或要求展延。”

民政黨法律團是通過3名執委,即端末端威、蘇芬莉、鍾文世為申請人,本月18日入稟哥打峇魯高庭挑戰丹州落實伊刑法違憲,列丹州政府為答辯人。

以楊錦成為首的律師團原有8名成員,最近退休聯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已同意成為民政黨法律團顧問。

指行動黨是罪魁禍首

楊錦成指出,我國從來沒有一個私人法案可以在國會通過,質疑伊黨可以迅速排期把伊刑法私人法案呈上國會,是有“幕后黑手”所致。

他認為,最大責任是行動黨和公正黨,尤其是行動黨,308大選后說絕對不會讓伊黨落實伊刑法,但在319丹州議會通過后,他們一直說后悔,對盟黨感到失望云云;后又說不會讓伊黨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但現在又呈上國會,而該黨只是一味表達失望。

“不要整天把責任推給民政黨和馬華,反咬一口指應由其他政黨阻止伊刑法的落實,而把課題政治化。”

他促請民聯為了下一代,尤其是非穆斯林處境著想,力阻盟黨在國會提呈伊刑法私人法案。

楊錦成就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上週四(9日)接受第三電視訪談時沒有發表對伊刑法立場,感到奇怪和費解。

“我期待首相上電視會談伊刑法課題,即使不談巫統,至少也說明國陣立場,他應該表達對伊刑法的立場。”

以改教爭撫養權為例

楊錦成擔憂目前沒有伊刑法,社會已亂七八糟,更何況是有了伊刑法后,這對非穆斯林公平嗎?

他舉例早前發生兩宗印裔婦女與改信伊斯蘭丈夫爭撫養權案引發連串矛盾課題,民事法庭指當事人已改教,故不能插手,去到伊斯蘭法庭,法官說:“你都不是穆斯林,你不能來這邊申請”,而聯邦法院也不敢作出裁決。

所以,他反駁那些認為伊刑法不會影響非穆斯林,“沒做錯,怕甚么”,是絕對錯的想法。

楊錦成說,一旦這項私人法案被通過,接下來登嘉樓也將仿傚,因為登州議會早于年前就通過2003年登嘉樓伊斯蘭刑事法,而該州在335法令已存在的情況下,即可落實伊刑法。

恐影響下一代

據他所知,雖然國內並非所有宗教司皆贊成伊刑法,若有一半贊成已不妙,恐怕致使國家變得伊斯蘭化。

“這是不對的,我不是針對伊斯蘭教義或法律(訴訟),而是認為聯邦憲法是國家最高法律,該黨不能亂來要求加入落實伊刑法,影響國家,也讓人擔心下一代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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