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新公司助徵收版權費 2單位:可解決分配問題
獨家報導:徐健華
(吉隆坡28日訊)早前因征收藝人版權費問題而鬧得滿城風雨,涉及的兩個單位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PRISM)和大馬唱片藝人協會,對政府宣佈成立新公司,以協助征收版權費一事表示歡迎,並認為這可解決公平分配稅收的問題。
不過,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和大馬唱片業公會集團受詢時說,上述建議,目前仍然處于商討的階段。
大馬音樂演藝者權益有限公司營運長(執照)鄭東昇告訴《中國報》,該公司會在與其他3各單位,即大馬唱片藝人協會、大馬音樂創作人版權保護協會(MACP)和大馬唱片播放版權有限公司(PPM)的商討結果,取得共識和滿意下,才會宣佈解散現有公司,再加入有關新公司。
徵收方式未有定奪
他說,政府宣佈成立新公司,的確能夠公平的解決征收版權費問題,但新公司運作、如何征收等方式,目前未有定奪。
“我們將會提出各項意長,至于是否接納,則由部長去定奪。”
另外,大馬唱片業公會集團總執行長拉馬尼受詢時說,這家專門負責征收演藝人版權費的新公司,預計由三組單位領導,包括作曲人、錄製及演藝人本身參與,因此征收版權比較系統化。
他說,由于目前處于初步的階段,一些細節還在討論中,因此對新公司的概念還不清楚。
貿消部長拿督韓查再努丁日前指出,該部將盡快成立這家新公司,而目前所有征收版權費用的事項,均由該部負責,但該部會根據所收集的到的版權費,進行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