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美清:以直報怨的勇氣
伊斯蘭黨主席拿督斯裡哈迪阿旺在國會三度提成私人法案,獲准優先辯論2016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修正案)的動議,這是巫統與伊斯蘭黨“會晤”的默契,巫統與伊斯蘭黨心領神會,倒是旁觀者誤會了。
不論哈迪阿旺所提呈的純粹是只為伊斯蘭法庭權限加強版,在補選之際提呈,又獲得國陣放行,“項莊舞劍,意在沛公”的動機已昭然若揭。
此舉讓國陣成員黨晴天霹靂,直嚷國陣協商精神受到傷害,除了高喊反對伊刑法,其他能做的,大概已在國陣老大的權衡當中。
巫伊之間既能產生迎合各自議程的默契,背后的考量肯定已超越眼前的事。
對不守法的人談奉公守法,猶如對牛彈琴;對沒有原則的人講求原則,是自討苦吃。
如果國陣成員黨仍然清醒,應該意識到巫統今時今日為鞏固政權,“玩法”已經不同,種種“離經叛道”的事件一而再上演,已顯現豁出去的手段。
當做一件壞事和10件壞事都是一樣時,命運與巫統相依的國家領導人已沒有所謂的后顧之憂。
這時怪誰都沒用
巫伊合作一直來都是虛虛實實,為著宗教與族群利益,可以談合作、唱大團結;反觀非穆斯林政黨可以做到拋開成見,攜手克服困局嗎?
哈迪提呈私人法案當天,馬華悻悻然把矛頭指是行動黨助紂為虐,壯大伊斯蘭黨如今搞出爛攤子;行動黨則促馬華拿出政治勇氣離開國陣的霸權。兩者都是半斤八兩,只能眼睜睜看著巫伊兩黨“扯貓尾”。
這個時候怪誰都沒用,不論在朝或在野,對這起違背憲法精神的事,看似無能為力,只能公開議論,就算能做到“寧鳴而死,不默而生”,亦無法直接影響決策。
孔子說:“以直報怨”,才是伸張正義、扶正壓邪,眼下挺身而出反對伊刑法的政黨們,能否做到正義凜然,有勇氣該怎么做就怎么做,而不左顧右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