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7日頭條回顧. 國陣4華基政黨嗆聲 我們反對伊刑法
攝影:潘嘉威
(2014年4月17日頭條回顧.吉隆坡訊)以馬華為首的國陣4個華基政黨,即民政黨、砂拉越人聯黨及沙巴自民黨,今日發表五點聯合聲明,堅決反對伊斯蘭黨提呈落實伊斯蘭刑事法的私人法案。
馬華總會長拿督斯里廖中萊說,行動黨有38國95州議席,在505獲得過半華、印裔支持,他們口口聲聲說阻止伊斯蘭國,建立馬來西亞人的馬來西亞,結果在民聯內,竟然不敵只有21國85州的伊黨提出的伊斯蘭刑事法。
他說,倘若行動黨無法阻止伊黨,就應該脫離民聯。
民行必須阻止
廖中萊說,4個政黨共有9位國會議員,以及所有上議員,都會在國會上下議院堅決反對這項私人法案。
“我們認為行動黨應是民聯老大,如果行動黨不能遊說就要離開民聯。”
“我們現在要讓全國人民了解,這是非常嚴重和危險的課題,會導致修改國家憲法的課題,人民必須了解落實刑事法的結果皆不堪設想。”
他今天出席馬華中委會及與4個華基政黨會議后,在記者會上指出,行動黨必須阻止伊斯蘭黨提呈這項法案。
“我們(4個政黨)已表達立場,我們拒絕這個法案,並會在能力範圍內反對這項私人法案,我們會繼續聯繫其他政黨,包括國大黨,表達我們的立場。”
這項聯合聲明是由廖中萊、民政黨主席拿督馬袖強、人聯黨主席拿督斯里陳華貴和沙巴自民黨主席拿督張志剛簽署。
詢及會否向國陣最高理事會反應他們的立場,陳華貴則說會傳達。
出席者包括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魏家祥、總秘書兼新邦令金區國會議員梁德明、副主席劉華才及柯希蘭、沙巴自民黨副主席陳俗仁及砂拉越人聯黨宣傳秘書拿督陳超耀。
落實決策前國陣先徵求同意
聲明指出,國陣與民聯不同之處是,國陣和中央政府要落實任何重大決策,都必須得到所有成員黨同意,或全體內閣成員同意,才能落實或帶至國會。
“民聯內部分歧完全無共識可言,顯示民聯結盟是如此脆弱,民聯不但沒有共同方向和政綱,甚至還各自為政;這是伊黨提呈私人法案,不是國陣,若此問題若發生國陣,我們(4個政黨)就已經阻止。”
“行動黨說服不了伊黨和民聯,尤其公正黨,竟然要我們去說服巫統,是不合邏輯,我們強調,在行動黨還沒有求助我們時,我們早已經堅定立場,從我們獨立至今,我們不曾妥協、動搖。”
“行動黨與其要我們去說服國陣其他議員,不如他們放心思在民聯內部,尤其是公正黨,至今立場仍含糊;行動黨兩名巫裔國會議員,立場也不確定、不鮮明。”
“行動黨試圖把球踢給馬華、民政、國大黨、人聯黨、自民黨等非巫裔為主的國陣成員黨,更要我們去說服巫統拒絕支持這項法案,這是推卸責任的做法。”
魏家祥要送林吉祥上安親班
繼民主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指要免費送廖中萊及魏家祥去上幼兒園班,魏家祥反指要送林吉祥去安親班。
他說,擁有最多(38個)國會議席的行動黨,沒有辦法影響或阻止伊黨在國會提呈伊刑事法,真的令人感到奇怪。
“他們3兄弟(行動黨、公正黨、伊黨)是一起出生入死,可是作為大哥(行動黨)卻沒有辦法影響兩個弟弟(公正黨和伊黨),所以是真的需要送入安親班給予教育。”
陳華貴:民聯有責任阻伊黨
陳華貴強調,阻止伊黨提呈伊刑事法是民聯的責任,而不是國陣問題。
他說,此問題是涉及民聯,也是民聯伊黨製造的,所以行動黨及公正黨有責任去解決。
陳華貴指出,若砂州要落實伊刑事法,人聯黨將會負責發起反對行動,與其他政黨聯合反對這項法令落實。
“我與砂拉越政黨都是同心協力的,並尊重不同宗教及種族,彼此都保持著寬容的心,可是砂州所有人民都反對伊刑事法。”
因此他呼籲其他國陣國會議員,一起反對這項法案。
馬袖強:民政絕不妥協
馬袖強強調,民政黨絕不會對伊刑法妥協,勢必保護所有國民權益,與伊刑事法鬥爭到底。
他說,即使伊黨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擬以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來通過伊刑法法案,但此舉非常危險,因它將會關係到國家未來希望。
“公正黨、行動黨及伊黨是民聯盟友,公正黨及行動黨應更有責任去阻止伊黨落實這項法案。”
他指出,根據聯邦憲法條文闡明,公民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尚若真的落實刑事法,它將可詮釋為違憲。
陳俗仁:2司法制度引混淆
陳俗仁說,一旦伊黨落實伊刑法,將會為國家帶來很大影響及問題,屆時國內會出現兩種司法制度,混淆民眾。
他指出,我國近期已經面對許多因為改教問題而引發的風波,無法完善處理,若伊刑法落實,到時則會有更多問題發生。
“沙巴人民一向來都能夠互相容忍及尊重各宗教,但基於沙巴人民不能支持伊黨的政治模式,所以伊黨至今一直無法入駐沙巴州。”
伊黨不理非穆斯林反對
4政黨聯合聲明說,第13屆大選后一年內,伊斯蘭黨就執意通過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的方式,來落實伊斯蘭刑事法,不顧非穆斯林社會的反對。
“一旦法案在國會通過,將為伊斯蘭黨未來尋求修改聯邦憲法和全國落實伊斯蘭刑事法打開大門,使得我國司法體製出現兩套並行刑事法制度,整個社會支會更有分歧和爭議,是一條不歸路。”
“若(法案)不幸落實,民聯就是引發憲法危機、典當非穆斯林權益的千古罪人。”
聲明指,第13屆大選至今,伊黨執意提呈私人法案來落實刑事法,不顧非穆斯林社會反對,而一直為伊斯蘭黨辯護的行動黨,無能阻止伊黨推動落實伊刑法,行動黨必須為其誤導非穆斯林選民鄭重道歉。
聲明說,公正黨實權領袖兼國會反對黨領袖拿督斯里安華,早前稱伊黨可自由落實伊斯蘭刑事法,但公正黨和行動黨不會支持丹州政府提呈落實伊刑法的私人法案。
“這種模稜兩可、兩邊不得罪的話,不支持但又不阻止,體現安華一貫政治變色龍的本色。
廖中萊:若阻止不了
民聯沒作為應解散
廖中萊指出,若民聯沒有辦法阻止伊黨在國會提呈要落實伊刑法的私人法案,民聯就應該要解散,因為它已是一個沒有作為的組織。
“他們在大選時努力爭取人民選票,因此大選后就必須努力執行人民訴求。”
詢及馬華是否會在國陣最高理事會議上要求巫統反對伊刑事法,廖中萊說,先看行動黨怎麼做。
他說,目前最重要是先解決根源問題,因此製造這個課題是伊黨,而民聯則應該阻止這個問題持續發生,如果行動黨無法處理伊黨在國會提呈落實刑事法的私人法案問題,為何還要繼續留在民聯內?
“現在伊黨要在國會提出這項法案,誰能阻止?唯有民聯才能阻止,倘若民聯沒有辦法阻止,人民就必須看清楚民聯的問題,因為民聯本身就是有許多問題的組織。”
他說,行動黨在民聯中贏得的議席最多,理應是“大哥”,看來行動黨沒有實權和影響力去要求公正黨一同阻止伊黨。
詢及是否會與行動黨跨黨合作,廖中萊沒有正面回應,僅稱馬華會在國陣扮演好角色。
要當官當權先要有良知
聲明說,行動黨要當官要權力,首先應要有良知,要對得起民族和華社,不要淪為把國家典當給伊斯蘭刑事法的幫兇
聲明說,雪州宗教局突擊搜查聖經公會並扣押馬來文版聖經事件后,行動黨雪州議員提出要求修改1988年雪州非伊斯蘭管制條例的建議,卻在其他民聯盟黨領袖的反對下不了了之。
“雪州高級行政議員鄧章欽表明雪州政府無意修改有關禁止使用阿拉字眼條例,但又說行動黨州議員可以向州議會提呈相關私人法案,那么鄧章欽的立場是什么?”
“雪州行動黨主席潘儉偉對雪州政府和大臣丹斯里卡立的失望,但是除了表示失望和做出批評之外,更證明了行動黨的當家不當權事實。”
“我們促請有良知的行動黨議員,站出來譴責黨領袖的無恥行為,並和我們一起堅決反對伊斯蘭刑事法,不要與無恥的黨領袖狼狽為奸,繼續蒙騙華人,以滿足當官的私慾。”
伊教原則注重公平
敦馬:落實前應研究
前首相敦馬哈迪說,吉蘭丹州政府應慎重考慮有關在州內落實伊斯蘭刑事法一事,因為伊斯蘭教著重的理念是公平。
他說,丹州政府目前更注重于伊斯蘭刑事法的刑罰,但事實上伊斯蘭原則更注重于公平,而古蘭經中有43句提及“如果要懲罰,就必須是公平的刑罰;但如不公平,就不能予刑罰”。
“我國有穆斯林及非穆斯林,如果觸犯偷竊罪,穆斯林需要被砍手,而非穆斯林需要坐牢,那這樣公平嗎?”
馬哈迪今日在“在現今商業環境管理資本”圓桌會議上發表演說后,向記者這麼指出。
馬哈迪也認為,落實伊斯蘭刑事法需要仔細研究,不能因“想要懲罰”而急於落實;且伊斯蘭是公平及有同情心的宗教,而“想要懲罰”絕不是伊斯蘭教義。
「身為穆斯林不能反對」
副揆承諾仔細研究
(檳城17日訊)副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說,身為穆斯林,他不能反對吉蘭丹州政府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要求在吉蘭丹落實伊斯蘭刑事法,但國陣政府會仔細研究此事。
“身為穆斯林,我不能反對,我必須和伊斯蘭刑事法站在同一陣線(bersama-sama),否則就是罪過(berdosa)。”
不過,他說,國陣會研究伊斯蘭刑事法的內容,如要如何落實、執行等,並待時機成熟后,公佈國陣對此事的立場。
他今午與檳州巫統領袖召開閉門會議后,這么說。出席者包括巫統檳州主席拿督再納阿比丁、秘書拿督慕沙等人。
談及民政黨檳州主席鄧章耀,重新受委為檳州國陣主席,他說,國陣領導層同意這項決定。
“鄧章耀擔任國陣檳主席一職是被接受,我收到的反映,也支持鄧章耀。”
民政黨有能力整合
他說,國陣承認民政黨,有能力整合國陣各成員黨;鄧章耀的挑戰,是如何突破國陣過往在檳州的失利局面。
“我相信,憑著各成員黨的支持和協助,加上團結一致的精神,我們能取得突破。”
另外,慕尤丁與巫統領袖會面后,即與各領袖聚餐,與會者還包括檳州國陣主席鄧章耀;兩人在會上互動良好,頻頻交談。
檳政府不應邊沿化巫裔
慕尤丁說,身為一個為民的政府,檳州政府不應忽略或邊緣化任何一方。
“檳州馬來人擔心被忽略,他們的聲音必須被聽見。”
他是受詢及許多來自浮羅山背的巫裔,近日受發展影響而被逼遷一事,如是回應。
他說,州政府興建的房屋,必須讓土著有能力購買。
“40萬、50萬令吉的房屋,土著是否能負擔?”
慕尤丁認為,若是公平、公正的州政府,不應只顧及有能力購買房屋的人,而忽略無能力買房者。
“中央政府願意負起這個責任,州政府也需負責(可負擔房屋)。”
國陣4華基政黨聯合聲明
1.伊斯蘭黨聲明將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以便尋求在吉蘭丹州落實伊斯蘭刑事法,這是馬來西亞立國以來一次極其嚴重的憲法危機。
2.行動黨在2013年大選時,極力為伊斯蘭黨塗脂抹粉,為伊斯蘭黨意圖推動建立伊斯蘭神權國和落實伊斯蘭刑事法,極力的辯解和護航,甚至口口聲聲拍胸膛保證伊斯蘭黨絕對無法落實伊斯蘭刑事法。
3.伊斯蘭黨執意在國會提呈落實伊斯蘭刑事法的私人法案,對於行動黨像霧又像花的回應,除了已故卡巴星立場較為鮮明之外,伊斯蘭黨根本置若罔聞。
4.聖經公會無奈宣佈從雪州搬遷至吉隆坡,顯示行動黨當家不當權,保護不了非穆斯林的權益和福祉。
5.伊斯蘭黨要提呈落實伊斯蘭刑事法的法案,是在給巫統設下陷阱,但在任何情況下,馬華、民政黨、人聯黨及沙巴自民黨堅持捍衛作為建國共識的聯邦憲法,絕不允許任何方面改變或動搖我們的立國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