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可以粉碎世界上任何武裝,就搞不定國內人民手中一把槍。
在國內有法律制約,政府舉步維艱,在國際上卻橫行霸道,誰也奈何不得。
美國人人有槍,變成很危險的地方,但仍然人人相信,手中有槍才安全。
這次一把槍就殺了50人,比恐怖分子精心策劃的襲擊,效果更驚人。
軍火商詭辯:槍不會殺人,人才會殺人。
照這個邏輯,上戰場是不必帶槍的,因為槍不會殺人,就讓軍隊空手殺敵好了。
美國警察最暴力,但他們出更時,心裡必然神經兮兮,尤其是進到惡人谷,隨時要跟惡人比槍快,那位華人警官梁比得可能是槍太快了,無意中殺了人。
美國人隨時會丟命,這算不算人權受到糟蹋?
每年近萬人死于槍下,有哪一個獨裁者年年殺這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