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貸款6000萬發展後山計劃 雪隆海南會館:胡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傳貸款6000萬發展後山計劃 雪隆海南會館:胡說!

 ■雪隆海南會館多名理事駁斥網上流傳的后山發展計劃謠言,左起林書德、陳穎平、林鴻昌、丁才榮、陳孟齡、黃良友和李雄之。

■雪隆海南會館多名理事駁斥網上流傳的后山發展計劃謠言,左起林書德、陳穎平、林鴻昌、丁才榮、陳孟齡、黃良友和李雄之。

(吉隆坡23日訊)雪隆海南會館駁斥網上流傳該會貸款6000萬令吉進行后山發展計劃的謠言,並譴責相關謠言具有誹謗和誤導會員成分。



雪隆海南會館將在本週日(26日)舉行常年會員大會,約2週前,網上開始流傳多個謠言,包括指責會館貸款6000萬令吉進行發展計劃、發展計劃揮霍無度、缺乏詳細的發展細節、質疑媽祖公園能否賺錢,以及假設工程失敗,貸款需全數會員共同承擔等。

雪隆海南會館會長丁才榮強調,整個發展計劃預算金額為1億400萬令吉,雖然該會資金只有5000多萬令吉,惟發展是按部就班進行而無需貸款。

他說,雖然資金不足,但必須先擬定完整的發展計劃,再透過各管道籌款,有足夠資金時便可展開工程。



會議從未提及貸款

“工程分2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是媽祖公園和泊車場,預算6000多萬令吉。”

他強調,理事會與發展小組過去會議,從未提及貸款,不曉得為何有貸款謠言。

“理事會針對這項計劃開會9次,以我為首的發展小組會議達25次,皆沒有討論貸款,也不曾討論動用會館任何產業向銀行進行抵押。”

他今日連同多名理事召開記者會,駁斥網上謠言,這么指出。

出席者包括法律顧問拿督林鴻昌、署理會長陳孟齡、副會長陳穎平、秘書長黃良友、副秘書長林書德和媽祖文化研究中心執行顧問李雄之。

社團法判決只涉及社團財產

媽祖文化研究中心執行顧問李雄之指出,根據1966年社團法令,第9條(e)(i),起訴註冊社團的任何判決,不得對被訴者或其財產執行,而必須對該社團的財產執行。

他針對其中一個謠言,一名自稱“國際青年非政府組織的秘書長”的帖文作出反駁,該帖文指每名會員都必須對註冊社團的貸款和債務負責。

他說,這是錯誤說法,因社團法令闡明的內容並非如此。

“這如同恐嚇,相關謠言恐怕引起恐慌,讓會員誤信謠言,因此萌生退會念頭。”

大會尋求通過後山計劃

雪隆海南會館會將在6月26日的會員大會上,尋求通過后山發展計劃。

丁才榮說,這項計劃獲得顧問團和專業人士計算發展預算,且有獨立機構的發展價值分析報告,分析計劃是否對會館和會員帶來幫助。

他強調,若獲得會員通過,招標工作將會高度透明進行,包括在報章刊登招標廣告,且限制會館三機構的理事和親屬不能參與招標。

他呼籲會員踴躍出席會員大會,當天將有這項計劃的詳細報告,包括預算的細節。

“會館已掌握發布不實消息者的身分,將會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力。”

他不解為何這些有心人不等會員大會召開,就急著對發展計劃作出批評。

丁才榮:不影響會員福利

丁才榮指出,即使將雪隆海南會館現有的5000多萬資金用在發展計劃,也不會影響會員的福利。

他說,當會館擁有5000多萬資金時,每年扣除應有開銷后,收入和資金的利息,每年有500多萬令吉盈余。

“當5000多萬令吉耗資,少了利息收入,會館每年仍有300多萬令吉的盈余。”

他有信心,發展天后宮擁有增值的潛能,就像天后宮當年以700萬令吉建設,如今已增值至3000萬令吉。

他說,發展計劃可以將天后宮打造成為中華民族會館的標誌,媽祖公園也會帶來收入。

後山計劃預算案納入議程
法律顧問:符合章程

雪隆海南會館法律顧問拿督林鴻昌指出,在會員大會議程當中,將后山發展計劃及預算案納入議程尋求通過,是符合章程的做法。

根據會員大會通告,通過后山發展計劃及預算案的議程被安排在第7項,有會員對此安排表示質疑,懷疑有違章程。

林鴻昌指出,根據章程8.4條,只是列明常年會員大會必須進行的事項,而沒有列明拒絕進行的事項。

他提及章程10.9條,章程闡明,理事會有權決定不超過25萬令吉的開支,若超過25萬令吉開支,則須召開會員大會或特別大會討論,獲會員大會或特別大會通過,方可執行。

“由于發展計劃超過25萬令吉,按照章程10.9條,是可交給會員大會尋求通過。”

堅決反對後山發展計劃
會員登廣告吁出席大會

獨家報導:劉佩明

雪隆海南會館后山發展計劃引起爭議,有署名“關心會館發展的會員”在媒體刊登廣告,呼籲會員出席26日的會員大會。

廣告內容是針對1億2000萬令吉發展計劃,並指堅決反對這一項發展。

刊登者共列出4個理由,第一,程序缺乏透明,沒有詳細的報告書和工整的財務報告,就要求在會員大會尋求通過。

第二,沒有合理現金管理,先輩20多年留下的6000萬令吉積蓄在短時間被耗光。

第三,虧待捐款者,會館理事曾答應捐建大雄寶殿的10萬令吉捐款,設有他們個人和家族骨灰龕,現在卻失信于獻捐者。

第四,忽視雪隆海南會館的利益,在通貨膨脹情況下,沒增加保險金、貸學金和獎學金等福利。

廣告呼籲會員出席大會,監督及確保資金的使用是合法、合情、合理。

雪隆海南會館會長丁才榮接受《中國報》電訪時指出,刊登這份廣告並不正確,不過可間接呼籲更多會員出席會員大會。

“當會員出席大會,他們便能在會議上,真正理解發展計劃的細節。”

他不解“關心會館發展的會員”為何寧願刊登廣告,也不前往會館理解發展計劃。

針對有關大雄寶殿捐獻者的指責,他說,此事項會帶到理事會討論,若捐獻者要取回捐獻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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