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定期存款利息 可寫信向國行投訴
在定期存款期限前一天提出,卻沒有利息,向銀行上訴卻久久不獲回覆。
⊙蔡小姐指出,她的定期存款是在3月31日存入,是每月定期存款和設定自動更新。
“按理說,到4月30日為一個月,當時我在5月30日提出款項,豈料卻沒有利息。”
她補充,自己曾詢問銀行,對方指她的定期存款是只有在5月31日當天或是之后提出,才能計算利息。
“銀行說我只能提出上訴,但上訴至今約1個月,卻還未獲得回覆。”
她想了解,國家銀行方面是否有相關條例,可以協助她向該銀行追討回上述利息。
★國家銀行
根據事主情況,可否追討回利息會視乎個案不同,而有所差別。
建議事主直接寫信向國家銀行投訴,信件必須由賬戶擁有者本人書寫,並且附上所有詳情,如戶口號碼和事情來龍去脈。
國家銀行在收到信件後,會轉發給涉及銀行及要求合理解釋,然後根據情況再採取下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