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單方面為孩子改教 商人入稟要求撤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前妻單方面為孩子改教 商人入稟要求撤銷

(吉隆坡29日訊)一名華裔商人,因已皈依伊斯蘭的前妻單方面將一對孩子改信伊斯蘭,入稟挑戰檢討聯邦直轄區宗教局(JAWI)註冊其孩子皈依伊斯蘭的決定。



申請人李章勇(譯音,44歲)入稟申請准令,撤銷已改教前妻,將8歲女兒及4歲兒子皈依伊斯蘭的決定。

他在宣誓書說,孩子告知,改教后的母親阿麗娜阿都拉(原名鄧薇怡,譯音),今年5月11日給他們誦讀《信仰的作證》(Kalimah Shahadah )。

《信仰的作證》意指要表達個人明確有意向,以承認所宣讀的,就被接納為穆斯林。



李章勇是在阿麗娜于去年12月12月29日改信伊斯蘭前,已申請離婚。

他說,女兒曾告訴他,姐弟也被索取指紋作記錄,孩子也需背誦一些馬來文字眼,但她們都不明白意思。

申請人是于6月14日入稟高庭,將聯邦直轄區宗教局主任、聯邦直轄區改教註冊局、教育總監、大馬政府及其30歲妻子阿麗娜,列為答辯人。

申請人也要求諭令聯邦直轄區改教註冊局停止其孩子改教的註冊、諭令聯邦直轄區新教徒註冊局或教育部,撤銷處理著改教文件,及兩名孩子的改教證書無效。

他也要求法庭宣判撤銷前妻單方面,將兩名孩子改信伊斯蘭的證書,及發出禁令以阻止答辯人或他們的代理,註冊兩名孩子為穆斯林。

申請人也提出兩項法律課要求釐清,即高庭是有司法權,根據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23、24及25條文,或法庭持有的司法管轄權,檢討直轄區新教徒註冊局的行動。

另一項是,民事法律下結婚的夫妻,其孩子獲頒皈依伊斯蘭的證書前,當局是否應先咨詢父母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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