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衝動破壞Grab車洩憤 2德士司機認罪罰2千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一時衝動破壞Grab車洩憤 2德士司機認罪罰2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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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3天前在吉隆坡谷中城購物廣場外破壞一輛Grab車,2名巫裔德士司機今日被帶到吉隆坡推事庭提控,兩人皆俯首認罪,求情期間其中一名德士司機更不禁大哭,希望推事輕判兩人。

兩名被告分別為莫哈末凱魯(40歲)及莫哈末哈林(48歲),他們被指在今年6月28日凌晨2時,於吉隆坡谷中城購物廣場外,一同破壞沙士古馬(36歲)的轎車,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

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首被告莫哈末凱魯向推事阿蒂拉求情時指出,因Grab車目前依然是非法,案發當時他想充當“執法者”,方一時衝動破壞了該轎車。

他也說,身為德士司機收入不高,他要照顧家人,希望推事不要判處監禁刑罰,也將罰款降至最低金額。

他續說,當時不僅他一人破壞轎車,並非他一個人的錯。

“警方逮捕我們時,我們也給予充分配合。”

次被告求情時也希望推事勿判監禁刑罰,期間突然放聲大哭,哽咽請求推事不要設太高的罰款,讓他們有能力償還。

推事見狀後先安撫被告情緒,隨後宣判兩人各罰款2000令吉,若無法繳交罰款,便以監禁2個月替代。

據悉,Grab車車主的轎車后座車門和側鏡已毀壞。

新聞背景:德士與優步及Grab車 再爆搶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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