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馬頭條】老屋賣不停.檳研究權限 找屋租統制法幫忙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今日北馬頭條】老屋賣不停.檳研究權限 找屋租統制法幫忙

喬治市世遺區的老屋自獲得世遺地位后,屋價水漲船高。
喬治市世遺區的老屋自獲得世遺地位后,屋價水漲船高。

報導:梁儀雅
(檳城4日訊)基于喬治市世遺區老屋不斷被賣,檳州政府建議在喬治市世遺區,恢復屋租統制法令,不過需先了解該權限在中央或州政府。



檳州首長林冠英說,當局關注近期喬治市老居民,因屋租高漲問題而逼遷事項,不過州政府不想干預在我國實行的開放市場,但也不想世遺區被高檔化。

“所以,州政府獲得行政議會一致通過,建議引用過去屋租統制法令的定義與詮釋,在世遺區重新推展,尤其是戰前老屋的店屋。”

林冠英今日在記者會,如是透露。出席者有第一副首長拿督莫哈末拉昔、第二副首長拉馬沙米、行政議員曹觀友、佳日星、章瑛、林峰成、彭文寶、阿都馬烈、羅興強及阿菲夫。



向總檢察司瞭解

他強調,這只是建議,因為自該法令廢除后,屋租統制的權限已不在州政府。

“該法令1997年在國會廢除,也獲州政府同意。雖然在聯邦憲法第9條文下,屋租統制是州權限,但當時國會援引聯邦憲法76(4)條文,即中央有權確保全國法令統一,因此該法令被廢除后,租金不再根據法令規定,而是交由市場決定。”

林氏指出,當時,各州包括檳州也交出該權給中央,為此州法律顧問認為也許屋租統制的權限,已經屬于中央。

他說,州法律顧問將研究這事情,包括向總檢察司了解,屋租統制權力在于州政府還是中央政府。

“如果是州政府的權限,我們會在州議會通過;如果權限在中央,我就在國會提呈私人法案。”

3人將從 民意 法律 機制 角度探討

林冠英說,檳地方政府委員會主席曹觀友、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及喬治市世遺機構總經理洪敏芝,將會探討恢復屋租統制法令事項。

他說,曹觀友會收集民間,包括房地產、業主及公眾的回饋。

“佳日星則研究法律角度,而洪敏芝則負責基設及運籌,也將會討論機制。”

林氏說,這項工作程序也不必太過倉促,而且也並非拍案,只是州政府要確保世遺區活文化,得以維持及延續。

“我們先要給預告,通知各界屋租統制法令可能會恢復。我們只是要確保租金公平,但也不能低于市場,只是不能漲100%或200%。可能5年內漲20%,這個可以接受。”

他指出,喬治市過去是睡城,希盟政府及世遺地位激活了它,但也衍生高檔化的問題。

林玉裳:若要控制租金
也須限外國人收購

檳城古蹟信託會主席林玉裳歡迎州政府,建議在世遺區恢復屋租統制法令,但認為也應同時限制外國人在世遺區購買老屋,必須雙管齊下。

她接受《中國報》電訪說,屋租與屋價是正比的,如果沒有限制到外國人購買老屋,也是難控制租金。

“據了解,州政府有意將世遺區範圍擴大至八條路,這也是時候擴大世遺區,並列入在這法令內。”

喬治市古蹟行動組織代表馬克雷說,州政府這舉動是正面的,但希望州政府坐言起行,不再是狼來了。

“州政府過去提出很多措施,包括修復汕頭街老屋、社尾萬山等,但都沒有下文。”

他說,目前他們沒有完整資料,因此不能給太多評論,但會繼續監督州政府。

新聞背景
廢除法令2000年執行

1960年代末,國內經濟蕭條,檳島自由港隨后被取消,政府制定了屋租統制法令,嚴格管理房租上漲幅度,目的在保護無殼蝸牛族有房屋居住。

1966年屋租統制法令的存在,間接協助保留了喬治市的古蹟建築物。

1966年屋租統制法令在1997年廢除前,由于古蹟建築物租金便宜,使業主並沒有興趣維修古蹟,也間接使喬治市的古蹟建築物得以保留。

1997年屋租統制(廢除)法令雖在1997年產生,但延至2000年1月1日才實行。

屋租統制法令廢除后,市區老房子租金大幅度上漲,許多租戶無法承擔高昂的租金,被迫陸續搬離喬治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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