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購電協議 國能申請司法檢討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針對購電協議 國能申請司法檢討

(吉隆坡4日訊)國家能源(TENAGA,5347,主要板貿服)今日入稟馬來亞高等法院,已申請針對能源委員會(Suruhanjaya Tenaga)及能源、綠色科技及水務部,提出司法檢討(judicial review)。



國能向馬證交所報備,針對公司與YTL Power Generation私人有限公司洽談中的購電協議議案,公司在4月7日收到來自能源委員會的通知,指在能源、綠色科技及水務部的旨意下,能源委員會協迫國能廢除該電協議建議下的先決條件。

報備文件指出,根據1990年電力供應法令第50E條文,沒有遵守相關旨意即屬違法,可能被定罪,被處以不超過20萬令吉或面對不超過2年徒刑,或兩者兼施。

國能因而已申請針對能源委員會,及能源、綠色科技及水務部,提出司法檢討,尋求移審令,推翻上述旨意、宣告是項旨意,在2001年能源委員會法令下屬越權行為。



國能要求高等法院批予許可,好讓有待司法檢討的聆訊及裁定前,暫停上述旨意。

除了法律和管理成本,司法檢討不會對國能的財務和運營構成任何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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