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棕局提醒收購商守法 拒買來歷不明油棕果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油棕局提醒收購商守法 拒買來歷不明油棕果

(直涼21日訊)“沒有買賣,就沒有偷竊!”



大馬油棕局及百樂警區聯手為百樂油棕收購商灌輸正確思想,拒絕來歷不明的油棕果。

上述2單位今日在百樂警局內與百樂各族油棕收購商會面及對話會,希望可以透過社會力量,歇止近年來猖獗的偷油棕果事件。

出席者包括行動黨直涼區州議員梁耀雯、大馬油棕局東海岸主任沙菲益等。



百樂警區主任海爾查指出,百樂偷油棕的事件層出不窮,單靠警力無止禁的巡邏,是無法阻止偷盜,只有讓竊賊無法出售賊贓,他們自然再無偷竊。”

警方已逮捕4竊賊

他說,百樂警方在去年11月至今,已逮捕4名涉嫌偷油棕果的竊賊,並成功將他們控上法庭。

大馬油棕局發言人莫哈末拉希也在會上分享各种可以配合警方行動的作法,包括發出如同土展區一般的執照,而收購商強制性需要在收取油棕時向賣方出示執照。

他說,偷盜油棕的竊賊大部分沒有執照,若收購商奉公守法,他們自難脫售。

他也指出,大馬油棕局嚴正看待收購商收取來歷不明油棕果的事情,如今砂州開始實行,凡收賊贓的商人將會被吊銷執照。

他勸告商人勿違法,否則除了面對被吊銷執照外,還可能牴觸刑事法典413條文,即進行賊贓交易,最高刑罰為監禁20年兼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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