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關卡下月起 逃繳過路費罰金增五倍
(新加坡9日訊)逃避關卡出入境過路費者刑罰將加重,從下月起在大士或兀蘭兩個關卡出入境的車輛,一旦被發現逃繳過路費、入境准證和公路電子收費,車主將被罰款50元(150令吉),重犯則是100元(300令吉),遠超過去的10元(30令吉)手續費。
陸路交通管理局今天發文告說,為確保從兀蘭和大士關卡入境的外國車輛繳出入境過路費,當局5月起加派人手稽查,確保所有入境車輛都支付正確過路費、入境准證費(VEP)和公路電子(ERP)費。
陸交局也在關卡增貼通告,提醒車主繳付正確費用。
未繳付罰金者則可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初犯可罰款最高1000元(3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個月。
探討修改公路法令
陸交局指出,由于許多違例者是外國駕車者,他們在離境后,當即難以追蹤他們的行跡。該局也探討修改現有的公路交通法令,禁止曾逃繳過路費的車輛進入我國。
根據公路交通法令,不設有車內閱卡器的外國車輛在通過公路電子收費閘門時將需繳付一天5元(15令吉)的固定費用。若是週日凌晨2時到傍晚5時入境,汽車車主需繳付35元(105令吉)入境准證費,摩哆則是4元(12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