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警拘禁行為非法 印尼法院釋放新國商人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指警拘禁行為非法 印尼法院釋放新國商人

(新加坡22日訊)印尼峇淡島法院宣判釋放新加坡商人林榮南。



《聯合早報》引述印尼《耶加達郵報》報導,法官布迪曼在庭上表示,警方在缺乏明確法律依據,將林榮南(Lim Yong Nam,40歲)拘禁長達5個月,那是非法的行為,因此法院決定接受林榮南請求,將他釋放。

峇淡島法院的判決震驚了廖內省警方和峇淡島的檢察官。廖內省的警察刑事罪案中校阿麥尼認為,法官並不完全理解印尼1979年的引渡協議,法院所做出的判決是不正確的。

阿麥尼表示,雖然他不滿法院的判決,但警方遵守法院判決,將林榮南釋放。但是,警方將會繼續扣壓林榮南的護照,那是當局對林榮南展開調查的證據之一。如果林榮南執意在沒有護照的情況下回返新加坡,將被視為違法。



新加坡駐峇淡領事官員表示,印尼當局應該盡快釋放林榮南,並將他遣送回新加坡。針對印尼警方扣住林榮南護照一事,他表示印尼警方的做法是錯的。

新聞背景
被指出口製炸彈設備

林榮南等4名新加坡人被指在2007年至2008年,與一名伊朗男子串謀,將6000件可製造炸彈的無線電設備經新加坡出口到伊朗,違反美國對伊朗實施的貿易禁令,而遭美國司法部通緝。

新加坡高庭在2012年裁決,林榮南和另一人涉嫌出口有關貨物到伊朗的行為,當時並不違反新加坡法律,因此不須被引渡。不過,國際刑警還是在去年9月將林榮南列入紅色通緝名單。

林榮南去年10月23日到印尼參加商展時,在峇淡渡輪碼頭被逮捕。印尼警方是應美國司法部的要求拘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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