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丈夫外遇欲離婚 妻子有權索取贍養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滿丈夫外遇欲離婚 妻子有權索取贍養費

丈夫包養小三,妻子欲離婚,並索取贍養費。



⊙張女士說,她丈夫多年前就在外面包養了一個女人,數年前更搬離住家,與小三住在一起,連家也不回。

她指出,她已經不期望丈夫會回心轉意,而打算離婚。

“屋子是我們聯名買的,若離婚我可以怎么處理。”



她說,她沒有工作多年,在家照顧孩子,如今孩子已經長大,有工作能力,離婚后她是否還能向丈夫索取贍養費?

★林若輝律師

以事主的情況來說,辦理離婚手續時,她是有權利要求丈夫支付其贍養費,而房屋也自然是一人一半。

除此,基于事主說婚后就沒有工作,在家照顧孩子,她也可以在離婚時,要求法庭分配其丈夫的財產,如現金、股票、公積金之類。

至于可以獲得多少,則需要等法官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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