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昭光:政府!才是宗教極端主義推手
50多名宗教極端分子上門抗議及警告雪州美丹花園一家教會將建築物外的十字架拆下,結果教會就範息事寧人。隨后,內閣指示調查示威者,G25、基督教團體以及非政府組織也要求警方以煽動法令對付示威者。通過司法程序對付極端分子是必須的,但冗長的調查及檢控程序,令人擔心在不了了之政治文化下,最終也是息事寧“壞人”,無法即時宣示政府具備嚴打極端分子的誠意與決心。
這起發生在雪蘭莪州民聯選區的擦槍走火事件,雪州民聯政府非穆斯林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潔冰說,該委員會要求有關教堂將十字架重新掛上。然而,行動黨泗岩沫區國會議員林立迎則呼籲民聯雪州政府以實際行動捍衛非穆斯林的宗教信仰,主動協助安裝被拆下的十字架,以實際行動表達不滿宗教自由被侵犯,而非只是發表文告了事。
有人會期待雪州大臣阿茲敏阿里主動協助安裝被拆下的十字架嗎?雪州行動黨及公正黨那些高官有擔當的勇氣嗎?此即在朝政客與在野政客之間的差別。在野時,正義凜然口口聲聲以國民大局為本,做了政府的就要穩定,不要亂,處處以政權大局為本。
在當下法制不彰顯的險惡環境下,沒有政府做后盾,誰敢貿貿然重新掛上十字架?雪州民聯政府及民聯三黨全國領袖,那些被視為“后民聯后國陣馬來西亞救星”的部長及國會議員,還有G25馬來顯要文告團體,是時候踏出一步前往該教堂,身體力行協助該教堂牧師把十字架重新掛上,然后拍一張大合照,發表聯合聲明,公告極端分子,要極端,滾去哈里發國,遠離大馬這片有憲法保障的宗教自由淨土。
這是最迫切及有效,最有行動力的政治解決方法,這才能發揮坐言起行,起到即時的堅持捍衛憲法精神標桿作用。我國的宗教極端事端往往是政治產物,必須通過強烈政治意願,以政治手段解套。有人認為應溫和處理十字架事件,避免掉入有心人的陷阱而引發緊張局勢。其實這已經是自掉陷阱而不自覺,糊里糊塗地慫恿極端主義橫行。
回顧破壞宗教自由大事件
要進一步瞭解日益頻繁的宗教極端事件因果背景,不妨回顧那些政客導演的破壞宗教自由大事件。籌建了將近30年才接近完工的居鑾普照寺,當年被逼停工的原因,包括被指太靠近伊斯蘭祈禱所而遭到居民反對,在巫統權爭之下,普照寺獲批准復工但不能進行宗教活動、須築圍籬與普照寺舊廟宇隔開、園林設計不能放置含有宗教色彩,如佛像等的塑像。不管左看右看或從衛星看,都看不出任何佛教色彩的普照寺,不得不佩服國陣政府,幾十年前就很有遠見地預防今日可能面對極端分子拆下佛像的威脅。
此外,在沙巴古達興建的80尺世界最高媽祖神像被令停工,章家傑與現任首長慕沙阿曼打官司4年,結果還是敗訴。從中國湄洲飄洋過海運來的媽祖神像400片像身花崗石片仍平躺地上,耐心等待沙巴變天。
檳城極樂寺觀音像從計劃中的120尺被強制矮化到72尺,還附帶必須建一座球形建築把它重重包圍起來的施工條件。經過6年“協傷”結果,圍牆變成今日的八角亭。把戶外高聳的觀音像圍起來,簡直跟把掛在巴剎販賣的豬肉,必須以高牆隔離一樣。試想,如果里約熱內盧山頂上的基督像,丹州128尺高雙龍寺阿彌陀佛聖像,也被令建圍牆隔離或以八寶亭蓋住頭頂,會是怎么樣的奇景?宗教聖像與其被偽宗教自由政權侮辱,還不如讓哈里發國統治,毀掉更干脆,更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