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事頭條】5%服務費可接受 消費者期望員工態度好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大城事頭條】5%服務費可接受 消費者期望員工態度好

(吉隆坡23日訊)民眾認為,10%服務費略高,若將服務費降至5%較能被接受。



我國于4月1日落實6%消費稅后,餐飲業及酒店業征收服務費頓引起非議,部分業者藉此取消服務費,部分消費者也會選擇性到沒有服務費的地方消費。

政府一時指若消費者不滿酒店或餐館服務,可拒付服務費,一時又要求酒店與餐館業者出示勞資合約才可征收服務費,讓業者和消費者感到混亂。

《中國報》記者今日走訪蕉賴友力花園,受訪的民眾皆不認同餐飲業和酒店業業者征收10%服務費,尤其是員工服務態度惡劣的餐飲店。



他們指出,如果員工能提供良好的服務,消費者或許甘願繳付服務費,但是有時候遇到態度懶散的員工,實在不情願繳付10%服務費。

“就像有些餐飲店要顧客親自去櫃檯付賬,服務態度也沒有效率,實在不情願給他們服務費。”

減輕用餐負擔

若餐飲店和酒店業堅持要征收服務費,若將比率降至5%會較為公道和能夠被接受,同時,必須確保雇主將收到的服務費分給員工。

由于服務費和消費稅同時加註在賬單內,對消費款項大的消費者造成負擔,故部分受訪者會選擇性到沒有服務費的地方消費,減輕用餐的負擔。

“如果聚會點一份800令吉的套餐,加10%服務費就必須繳付80令吉服務費,加上6%消費稅,消費者就額外背負了超過100令吉的費用。”

沉重負擔

★林潤平(唱片批發商,52歲)

消費稅是無可避免的稅收,不過我和朋友到外用餐,會盡量選擇到沒有征收服務費的地方用餐。

如果吃一個套餐幾百令吉,10%服務費加6%消費稅,這筆費用是沉重負擔,如果到有服務費的地方,我也會要求看勞資合約。

選擇消費

★郭芯年(家庭主婦)

現在百物價格通脹,只能選擇消費,自從落實消費稅,我已減少到餐館用餐,到美食中心可以避免繳付消費稅和服務費。

至于服務費,我認為設定在5%會比較合理,且我不認同服務費被征收消費稅。

不應徵收

★謝女士(藥材店業者,47歲)

我很少到餐館用餐,但覺得政府實行消費稅后,餐飲業者不應征收服務費,除非員工的服務良好,顧客才願意繳付服務費。

同時,我覺得酒店的房租已昂貴,不應該收服務費,看醫生的顧問費也不應該收服務費。

顧客不滿

★容女士(家庭主婦,58歲)

自從落實消費稅,我暫時還沒到有征收服務費的餐廳用餐,不過我認為服務不好的餐廳,不應收服務費。

有些連鎖店的員工服務不好,還要收10%服務費,會讓顧客感到不滿。

10%有點高

★蔡女士(報紙攤小販)

若消費高昂的餐館,10%的服務費有點高若是5%會比較能接受,不過雇主必須確保所收的服務費有分給員工。

如果員工的服務態度良好,顧客繳付服務費也會比較甘願,若服務態度惡劣,不應該收服務費。

業者:提供服務應徵收

《中國報》抽樣電訪餐飲業及酒店業,得悉基于服務費並非明文規定,商家不一定征收服務費,有的甚至不收服務費。

受訪的業者皆表明,我國雖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商家可不可以征收服務費,但較為有規模的餐廳和酒店都有征收服務費,主要用作員工的小費,以示獎勵。

部分受訪者質疑,政府過去10多年都沒有插手服務費,何以在落實消費稅后,才借題發揮?

獎勵員工

“服務費是用來獎勵員工的,沒有服務費的話,員工和雇主就得自行接洽,商討員工福利的保障。”

此外,業者也認為,在有提供消費者應得服務的情況下,餐館或酒店向消費者征收服務費,是無可厚非的。

“除非說我們沒有提供服務的,如要顧客自己排隊取食物、結賬,甚至是外帶食物,則不該被征收服務費。”

他們說,如果政府建議服務費理應已包含在菜餚價格或是房間收費內,也會造成混淆,讓消費者以為物品起價,在連鎖效應下,導致一些原本不需要征收服務費的“服務”或“物品”也趁機漲價。

不過,也有業者在政府落實消費稅后,顧及消費者的消費意願,決定取消服務費。

下月取消

★李佩佩(餐廳業者)

在實施消費稅之前,餐廳有征收10%服務費和6%政府稅,不過由于顧及顧客的消費負擔和服務費的爭議性,故5月正式取消服務費。

服務費的事宜存有爭議性和灰色地帶,只能透過媒體和網絡知道詳情,政府部門也沒有直接發公函指示該如何處理。

因此,本餐廳5月1日會推出新的餐單,就不會向顧客征收服務費,只收政府規定的6%消費稅。

轉移課題

★許益銘(Hometown Hainan Coffee董事)

服務費已征收了逾10年,卻因為政治關係,我認為是為了轉移落實消費稅和伊刑法課題才被炒作,這樣對商家不公平。

服務費是供員工的小費,如果建議服務費理應已包含在菜餚價格或是房間收費內,也會造成混淆,讓消費者以為物品起價,在連鎖效應下,導致一些原本不需要收服務費的“服務”或“物品”也趁機漲價。

目前這個區分服務費的方式,讓消費者清楚看見自己消費了什么,服務費給多少,消費稅又給多少,一目了然,如果直接加入菜餚價格,會變得不清不楚。

我贊成有提供服務的行業征收服務費,而自行服務的,如要自己排隊付錢或打包外帶的,可以豁免。

我們如果征收了服務費,也要做好服務,不該限制顧客用餐的時間,就算只點了一杯咖啡也可以無限享用我們的服務,包括上網等。

沒人拒付

★趙志平(酒樓主管)

有張貼通告通知顧客征收10%服務費,當顧客提問,員工會解釋這費用一直以來都有征收,顧客也明白事理,沒有拒絕繳付。

自農曆新年后,行情會比較淡,加上消費稅的衝擊,顧客難免會減少,不過相信雙親節的到來會有起色。

改變不大

★陳康益(陳富都HOTEL TRANSIT業者)

酒店在去年12月開始營業,因為知道今年4月1日會落實消費稅,所以一開始也沒有打算收服務費,從一開始只收6%政府稅,最后被消費稅取代,所以整體上沒有多大的改變。

但我也認為,服務費不是新鮮的課題,現在因為消費稅來臨,才去檢討這個問題似乎對業者不公平,畢竟服務費都是提供給員工的小費。

然而,是否要收服務費是個人的選擇,我們沒收,所以在員工福利方面,則由員工另外向雇主接洽商討,保障雙方的福利。

顧客明白

★葉海泗(酒樓老闆)

征收服務費十多年了,都是給員工的小費,但我們只收6%,員工們每月平均有600令的小費,農曆新年更多,我覺得6%都足夠了。

以往的收費是6%服務費加6%政府稅,現在是6%服務費加6%消費稅,所以整體上沒差別,顧客也明白事理,我們並沒有接獲顧客不願給服務費的投訴。

造成負擔

★拿督曾國龍(酒樓顧問)

本酒樓沒有征收服務費,因為10%服務費和6%消費稅對顧客造成一定的負擔,尤其是訂宴會的顧客。

現在顧客也會詢問是否有征收服務費,員工也會說明沒有服務費。

另外,我建議雇主從其他管道為員工增加津貼,若向顧客征收服務費,也可能會流失顧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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