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拆伙.舊賬未清 若談不妥交法庭判
合夥生意拆伙多年,如今發現舊賬未清,如何處理。
⊙陳女士指出,她朋友的丈夫和他人合夥做生意,但在8年多以前已拆股,如今已與當初的合夥人失去聯絡。
“當時他們並未留意有一筆積欠五金店,約1萬4000令吉或1萬6000令吉的債務未還,五金店也沒有追債。”
她說,朋友丈夫前幾日遇到收賬代理人上門,收取該筆債務,但未出示任何文件。
“他曾撥電給五金店老闆,對方說的確要求人上門收賬,但那個收賬代理人沒有文件證明,我們擔心遇上騙子。”
她想詢問,上述債務,如果朋友丈夫有意償還,是否可分期付款?如果朋友丈夫無能力償還,該如何處理?
★林若輝律師
如果欠債人有意思要償還,建議他直接和五金店老闆商談,確認欠款數額和還款方式,如可否分期等。
若欠債人無能力償還,他可向該收賬代理人說明,並要求對方直接將他起訴上庭,如果說明后,收賬代理人仍做出騷擾或威脅意味的行為,那么欠債人可前往報警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