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錯手打死女友人案 伍長控謀殺
(新山24日訊)“警察錯手打死女友人”案;涉案伍長昨日被控謀殺罪,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死刑。
被告是隸屬豐盛港警區的伍長慕哈末法依查沙林(38歲),昨日在哥打丁宜推事庭,被控于本月12日晚上11時至13日凌晨12時30分之間,在豐盛港城市森林公園,謀殺寡婦妮努茲拉娃蒂(35歲)。
其行為牴觸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死刑。
基于須等化驗報告及解剖報告,推事馬查納斯尼擇定5月13日過堂。此案主控官為蘇海拉副檢察司,被告沒聘代表律師。
根據豐盛港警區主任古馬早前在案發后披露案情說,嫌犯將死者送往豐盛港急救后,被警方扣捕。
據悉,死者是前往豐盛港警察宿舍找嫌犯,再與嫌犯共騎摩哆前往案發地點,之后相信起激烈口角,嫌犯疑使用武器攻擊死者,死者是被送往醫院途中,頭部受重創不治。
據悉,被告加入警隊19年,在豐盛港警局任職4年;女死者育有2名孩子,兩人之前都有過一段婚姻,但皆已離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