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4宗挪用公款案被控 教局會計助理不認罪
(哥打峇魯26日訊)萬捷縣教育局會計助理涉嫌14宗挪用1萬2000令吉公款,今日被吉蘭丹反貪污委員會控上地庭。
嫌犯否認有罪,獲准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法官訂于9月5日過堂。
控狀指被告諾阿芝瑪瓦蒂(34歲),于2014年9月29日至去年8月2日,偽造14張文件,並把發票(BAUCAR)轉到丈夫諾阿茲尼茲名下,共1萬2056令吉10仙。
被告上述行為觸犯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18條文,可在相同法令24條文下判刑,罪成可被監禁不超過20年,和罰款不少於涉款的5倍或1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主控官諾莎莉娜副檢察司向法官阿末巴茲里獻議,把保釋金定在1萬令吉。
被告聽完14項控狀內容后否認有罪,她向地庭法官求情,指丈夫沒有工作,多名孩子還在求學及需要照顧,加上母親病重,希望法官減低保釋款額。
不過,法官不接受求情,保釋金仍維持主控官的獻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