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訊)一名28歲失業漢企圖擄走一名泰國女子,今以綁架或拐帶罪名被提控上庭;他不認罪,推事諭令此案于9月9日過堂。
被告邱俊偉(譯音)被控于7月12日下午4時45分,在美羅柏麗瑪(Metro Prima)一間酒店附近,企圖擄走一名泰國女子,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365條文(綁架或拐帶);一旦罪成,將被監禁最高7年或罰款。
來自警方的主察官祖萊尼指出,被告首先搶走車子,車內坐著一名車主的女友,即該名泰國女子,被告擄走她后,威脅受害者到銀行取錢。
被告沒有申請保釋。
承審此案的推事是莫哈末索里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