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消部新指令:違者罰10萬 張貼告示收服務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貿消部新指令:違者罰10萬 張貼告示收服務費

(布城24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宣布,部長拿督斯里哈山馬歷已簽署一份于5月1日生效的指令,規定所有餐館和酒店業主、管理者或經營者,必須張貼告示,才可以徵收服務費,否則將被罰款10萬令吉。



該告示一定要張貼在酒店或餐館門口,或任何顯眼地方,內容必須以國文為主,可加上其它翻譯語言;告示內容可以手寫或打印,字體必須是大字母,其大小不能少于5公分。

任何不遵守業者將被視為違例,一旦罪成,將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

貿消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利亞斯今日在記者會上指出,在2011年反暴利及價格控制法令下,貿消部特于4月23日,簽署這項2015年價格控制及反暴利指令(酒店和餐館服務費標誌),以給予業者更明確指引。



他說,所有告示內容一定要闡明酒店或餐館會徵收服務費,及商品與服務價格將徵收或涵蓋多少巴仙的服務費。

他解釋,如果商品和服務將額外徵收服務費,告示上就必須寫上“所有價格將徵收多少巴仙服務費”;如果商品及服務價格已涵蓋服務費,那么告示也必須寫上“所有價格已涵蓋多少巴仙的服務費”。

出席者包括貿消部副秘書長(國內貿易)拿督阿茲米,及副秘書長(特許經營和消費人事務)拿督巴薩魯丁。

轉到小鎮郊區取締

阿利亞斯指出,貿消部也接獲投訴,指部分小鎮和郊區的商家趁機抬高物價,該部決定將“反暴利行動”轉移至該些地區,取締不良商家。

他說,執法單位也將專注于監督小型商家、零售商及夜市與農業市集的小販,並監察廠商及批發商的架構和生產費用。

另外,他也披露,該部所成立的流動投訴中心(PAB)將于週六(25日),在雲冰及峇東埔兩個地點開始運行,每個中心都會有5個負責提供諮詢,接受投訴及採取行動的官員。

詢及在雲冰及峇東埔是否是為了要替國陣助選時,阿利亞斯則加以否認,只指只要其他地區有需要,該中心也會前往該區提供服務。

派流動貨車下鄉接投訴

阿利亞斯透露,貿消部將從週日起,派出流動式貨車到各鄉區及郊外熱點,以增加消費者投訴管道及對付謀求暴利的商家。

他說,有關貨車是讓消費者可直接提出投訴。

“貿消部提供的網上或電子投訴固然有效率,但我們也發現有很多鄉區及郊外是沒有網絡的。”

他也說,該部執法官員也賦予當場對付權限,若消費者發現有牟取暴利的商家,可立即向官員投訴,而該些官員會當場調查和取締。

他補充,貿消部目前正與州政府商討,看是否能夠賦予村長權利,讓村民向村長就消費稅事宜作出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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