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爾煽動罪不成立 當庭獲釋 757226 757226 2016年7月28日 因發表“巫統混賬”論而被控煽動罪的行動黨斯里德里瑪區州議員雷爾,今日獲判罪名不成立。 檳城地庭法官依不拉欣今日裁決,雷爾的表罪不成立,無需答辯,當庭釋放。 他指出,雷爾的言論不具煽動性;而在州議會的言論,只要不具煽動性,即可豁免提控權。 雷爾週四(28日)早上8時15分,在家人陪伴下抵達法庭。首長林冠英較後於9時50分到法庭聆聽結果,但沒發表談話。 雷爾面對的控狀指他在2014年5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檳州議會內發表煽動性言論,即」巫統混賬」,觸犯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