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國輝:黃明志再越界
大馬創作歌手黃明志新歌再度惹爭議,觸及宗教敏感,令他被警方追查,回國后將被逮捕。
他與樂團玖壹壹合作的新歌《Oh My God》,在歌曲中大玩Cosplay,出現耶穌、唐三藏、道士、穆斯林等角色,並有賭博和喝酒的動作,歌中也反覆提到“阿拉”字眼。20個伊斯蘭組織代表因此向警方報案,檳州總警長阿都嘉化指將會逮捕他。
我本人蠻欣賞黃明志的創作才華,從他早期的《麻坡的華語》到最近和母親合唱的《老母》,他創作的歌曲許多都是令人聽了有共鳴的佳作。他寫的情歌簡單和感人,讓人一聽就留下印象,他寫的《泰國情哥》和《學廣東話》,鬼馬之余又點出了異國文化的特色,他寫的《吉隆坡下雪》和《咖喱咧》帶著濃厚的本地色彩,讓外國人通過他的歌曲更瞭解我國文化與國情。
有這么多題材和空間可讓他繼續創作和發揮,偏偏他就是要挑戰宗教敏感尺度;以他過去創作裡對大馬國情的認知,他不可能不知道《Oh My God》會使得宗教尤其是穆斯林反感並投訴。
不可拿宗教開玩笑
黃明志過后解釋“4人玩UNO和撲克牌並不是在賭博,因為桌上並沒有錢,他們只是在玩樂。4人干杯時喝的也不是酒,而是sirap ais。槍枝也是水槍,那是街邊買的,這些只是為了增加喜劇效果。”
他說是要帶出宗教間和平相處的訊息,但對不起,以上情節都被他錯用了,最錯的是以搞笑和喜劇效果來表達宗教意識,在我國這保守和敏感的國度是不能被接受的。
他也提到:“如果你有一把菜刀。可是有人來偷然后殺人,這樣法官會說是你的錯,還是小偷的錯?”,以解釋該短片不是他通過個人優管頻道及面子書粉絲專頁所上載,而是遭駭客入侵偷取,然后上載至社交媒體的,問題是為什么他要去創作《Oh My God》這把“菜刀”,讓人有機會偷取來“害”他?好好的以其他題材來創作,不是沒事了嗎?
黃明志在今年5月入圍台灣金曲獎最佳國語男歌手獎,在國際舞台已有一定知名度,他今次如果不幸被逮捕或被判有罪,同樣也會影響大馬國譽,讓不瞭解大馬國情的外國人覺得我國不民主和欺壓創作歌手,但是再深想,這與數年前影星趙薇穿上印有日本國旗的衣服被對付、會見達賴喇嘛的明星被禁入中國等等事件大同小異,只是發生在不同國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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