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星存:寬中讓地風波 董事會沒簽讓地文件
(新山4日訊)寬柔中學董事長童星存今日聲明,于2001年發生的寬柔中學讓地風波中,該董事會直到今日都沒有簽署有關讓地文件。
他認為,本地文史工作者舒慶祥兩個月前在報章上所發表的論述,對當時的寬柔中學董事會及時任董事長林俊民有欠公平,同時誤導公眾。
童星存今午針對舒慶祥于今年6月26日在某中文報發表題為《不能鬧上法庭》一文提及2001年的“寬中讓地風波”,文中提到社會大眾一致反對讓地,但董事會基于建築條例,堅持自動讓地言論。
爭取一年達協議
他敘述當年整個事件,指當年董事會用了一年時間爭取,才與新山市政局達成協議即“必須讓地40尺作為擴建道路用途,在政府未發展前,有關地段保留給校方使用”的附帶條件批准圖測,市政局限期14天內答复,但校方于2001年11月27日要求市政局,延長複函期限,以便召開特別會員大會。
“之后在2002年1月召開的特大,有19名會員贊成讓地、4人反對及2人棄權,市政局發出同意讓地表格,要董事會簽署,但直至今天,董事會都沒有簽署有關讓地文件。”
針對文中作者指柔州前州務大臣拿督阿都干尼,完全不知道寬柔中學必須讓地之事,童星存反駁指對方早在2001年1月26日在一項馬華拜訪活動中,從馬華時任士都蘭區州議員龍莆天及新山市議員馬華黨鞭鄧文村獲知此事,阿都干尼接著在2月13日出席一項新春團拜上,回應豁免寬柔中學割地的要求,指有關建路計劃是向外(海)而非向內(陸地)進行,要求市政局考慮豁免割地條件的建議。
有疑問者可到學校查證
寬柔中學董事會歡迎,如有任何人對當年“寬柔中學讓地”事件產生疑問,可到學校查證。
他強調,董事會是有設立機制處理任何事務,以前所有的檔案和記錄,校方都有完整的保留。
他促請發表言論者必須實先查證,避免誤導公眾和傷害寬柔中學。
此外,他闡明,倘若政府動用國家使用徵地法令,他們也不能反對,包括之前政府為興建東部疏散大道(EDL),也徵用屬于校方的8000多方尺的土地。
另外,針對興建12層教學樓進展,童星存表示進展順利,目前已興建到第三層樓建築,並且相信以目前進度,相信將在15個月內竣工。
出席者包括寬柔中學前董事長林俊民及陳偉雄、前董事李樹藩、現任第一副董事長鄭振賢、第二副董事長洪慧娥及總務陳裕財及財政何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