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賊贓監禁罰款 警方提醒民眾便宜莫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擁賊贓監禁罰款 警方提醒民眾便宜莫貪

 ■毒犯被逮捕后,警方也在現場起獲總供5萬2150令吉的毒品,全數裝在年柑盒子里。

■毒犯被逮捕后,警方也在現場起獲總供5萬2150令吉的毒品,全數裝在年柑盒子里。

(關丹9日訊)貪小便宜,隨時招來牢獄之災!



關丹警區主任阿都阿茲強調,便宜莫貪,更勿隨意購買來歷不明的廉價物品,只要被發現為賊贓即有罪,隨時會被控上庭,逃不過面對監禁及罰款的刑罰。

他今午針對該區肅毒組取締行動結果,召開記者會時,如是指出。

捕13涉偷摩哆嫌犯



他說,在該為期12天(上月23至本月3日)的取締行動中,警方成功在北根珍尼墾殖區,逮獲13名涉及摩哆偷竊案的嫌犯,各別為10名男性及3名女性,包括華裔、巫裔及原住民,年齡介于20至30歲。

他說,所有嫌犯今日被控上關丹推事庭,總共被控以20項罪名,被控的罪名包括擁有賊贓(刑事法令第411條文)、偷竊(刑事法典第379條文)及使用賊贓(刑事法典第414條文)。

“多數的嫌犯都被控以擁有賊贓罪名,將面對的刑罰即監禁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他說,即使嫌犯被控時不認罪,並表明不知該些物品為賊贓,一律都是無稽之談,只因賊贓售價低于市價多倍,同時也不獲任何的保家,都是一般買賣的常識。

“因此,在購買市價過百的零件或物品,卻沒有查清其來歷,最終被揭發為賊贓才后悔,是難以被接受的借口,最重要的是,千萬不要貪小便宜,只會因小失大。”

追捕偷摩哆黨頭目“珍尼王”

關丹警方瓦解珍尼區偷竊摩哆黨,一網打盡13名嫌犯,目前正全力追捕自稱為“珍尼王”的黨派頭目,即當地巫裔男子東姑莫哈末阿民(25歲)歸案。

阿都阿茲指出,警方在該項取締行動中,一次過逮獲13名男女嫌犯,並在現場起獲15輛摩哆以及一個摩哆鐵骸,全數被押返警局以作調查。

“因為有市場,所以就有供應,要有無本的供應,就是以膽量來作抵押,犯上偷竊罪,因此,希望消費者勿再貪小便宜,購買廉價物品而犯法,並且希望減少需求,而讓偷竊罪因沒需求量而下降。”

阿都阿茲也說,警方于本月5日,早上11時,在關丹哈芝阿末路一帶的一家店屋里,逮獲一名巫裔男毒販(38歲,失業漢),起獲總值5萬2150令吉的毒品。

他說,該些毒品計1.8公斤重的海洛因、1990粒5仔以及0.33克重的冰毒,嫌犯尿檢呈陽性,並擁有3項毒品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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