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高官涉“貪很大” 1300萬存款 豪宅 房車 遭充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3高官涉“貪很大” 1300萬存款 豪宅 房車 遭充公

新官上任三把火,反貪污委員會首席專員祖基菲里阿末上任後,反貪會立即大動作肅貪,分別在吉隆坡、馬六甲和吉蘭丹,逮捕3名擁有“拿督斯里”和“拿督”頭銜的政府機構及政聯公司高級官員,並充公他們的龐大財產。



《中國報》探悉,3名被扣留的高官,分別來自吉隆坡市政局、國能,以及工程局。

反貪污委員會調查主任阿占峇基今午發文告指出,反貪會在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扣留3人,他們涉嫌貪污、濫權和洗黑錢,3人分別在政府機構、地方當局以及政聯公司服務,年齡約50多歲。

他指出,反貪會已凍結3人銀行戶頭超過1300萬令吉存款,存款包括100萬令吉至600萬令吉的信託基金。



“我們還充公數棟公寓,包括高級公寓的頂層閣樓、獨立式洋房以及豪華房車,如瑪莎拉蒂、寶馬和奧迪豪華房車,相信是嫌犯洗黑錢的收益。不僅如此,反貪會還在他們家中發現40萬令吉的外幣現金,以及名貴腕錶。”

他說,反貪委會已援引2009年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7(a)和第23條文,以及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4(1)(b)條文展開調查。

根據反貪污法令,一旦罪成,可被監禁最高20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賄金的5倍,或更高;抵觸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罪成時,可被監禁不超過15年,以及賄金的5倍或最高500萬令吉,視高者為準。

他說,反貪委會正在進行調查,預料明日將把他們押上推事庭,申請延長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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