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香煙給未成年者 衛生部取締13商家
(布城18日訊)副衛生總監(公共衛生)拿督洛曼醫生指出,該部在過去一個月內,到4個州屬展開與香煙有關的取締活動,成功在21間商店內取締了13名售賣香煙給未成年者的商家。
他說,該部是在8月11日在馬六甲、吉隆坡聯邦直轄區、森美蘭和雪蘭莪州進行取締行動,並指該部先在這些州屬監督,后再取締。
“我們今次行動專注在售賣香煙給兒童的事件,因為這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是犯法的。”
“這些無良商家出售一根香煙給他們,一根香煙大約1令吉左右,這也已經抵觸法律,香煙是不可以一根出售,而是要一盒出售。”
洛曼今日召開記者會時說,在今次的取締行動內,該部發現所有涉案者當中,有6名竟是穿著校服的學生售賣香煙給兒童。
“成人的責任是保護兒童,而不是傷害他們,成人有責任維護社會責任,但是他們卻沒有這么做。”
報告呈總檢察署
他指出,該部已將取締行動的調查報告提呈給總檢察署,並交由該署決定是否將涉案者提控上庭。
洛曼說,早前已有涉嫌售賣香煙給兒童的商家,在莎阿南法庭提控。
他說,涉案者將會被援引2004年控制煙草產品法令第8(1)條文,即出售香煙給未成年者,提控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