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民事起訴私人公司 拖欠89萬消費稅須繳
(莎阿南19日訊)一家信息技術服務公司因拖欠政府2個月的消費稅,被政府以民事方式提出訴訟,民事地庭今日諭令拖欠消費稅的Nuemera(馬)有限公司,需繳付逾88萬9516令吉的消費稅給政府。
這是我國首宗基於消費稅以民事起訴公司的案例。
承審法官阿末阿扎哈里在庭內宣判時,諭令答辯人今日繳付上述數額,及諭令起訴人在答辯人繳付消費稅後,撤回訴訟。
起訴人即大馬政府在今年1月入稟相關訴訟,並將該公司及3名董事即莎麗扎、莫哈末諾及諾嘉絲妮列為答辯人;訴訟將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SKMM)列為第三方。
他們在訴狀內要求答辯人交付上述的消費稅之外,也要求答辯人繳付在訴訟開始至結束前後,拖欠相關消費稅的5%利息。
拖欠5%利息
訴狀指出,該公司是在2014年消費稅法令下註冊成為納稅人,並指該公司在此法令下,必須在限定的時間內提呈消費稅稅單及交付消費稅。
起訴人聲稱,他們在去年8月13日接獲第一答辯人的消費稅稅單,但該公司沒有交付消費稅。
訴狀也指出,起訴人已經在去年8月25日致函,要求該公司繳付同年4月1日至6月30日的消費稅,總額為98萬8351令吉32仙,但答辯人只交付9萬8835令吉13仙,仍拖欠88萬9516令吉19仙。
代表大馬政府的單位包括大馬關稅局助理總監、執法組檢控小組及雪州關稅局及律師阿都拉希迪,答辯人代表律師為卡梅麗拉張及蘇儀菲,而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代表律師為噶碧爾謝。(人名皆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