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炳正:有本身章程組織 華社不可干預董總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許炳正:有本身章程組織 華社不可干預董總

(怡保27日訊)全國愛護華教聯合會會長許炳正說,董總是有本身章程組織結構的團體,不是個人或團體可隨意干預,但可關心及提供意見。



許炳正今日聯合該會總秘書陳書墉及董總前常務委員陳振華,在怡保召開記者會,如此反駁華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指華社可干預董總的言論。

他說,華社組織擁有本身的章程,如果可互相干預,華社秩序將大亂。

許炳正挑戰方天興,倘若外人可干預董總,是否意味著外人也可干預華總?



另外,他促請某人停止發動進入董總範圍,慰問行政總執行長孔婉瑩行動,以示尊重董總。

談及董總內斗時,許炳正說,某人或團體要董總主席葉新田及署理主席鄒籌漢下台,就應先解決2問題,即葉、鄒有無出賣華教哪一項立場及有無貪污舞弊。

未來領導人需符3條件

他認為,解決董總內鬨的方法,是讓葉、鄒擔任原職至2017年屆滿,若不,未來領導人需符合3條件,即有決心維護華教及有魄力者、完成反對2013年-2025年教育大藍圖百萬簽名運動並提呈聯合國,並要求政府修正關中批文,允許關中統考。

校長董事長喊冤誤導簽名

董總前常務委員陳振華指出,一些校長或董事長向他喊冤,指他們簽署的“百人聯署支持董總依法重選”簽名運動,前后所接收的訊息是不一,事前訊息是涉及董總風波的雙方將坐下來商量,以為可平息風波,事后訊息卻是要求複選或改選。

他說,有關校長或董事長是認同事前的訊息才簽名,但不認同事后的訊息。

陳振華也說,涉及董總內鬨的雙方,應坐下來商議解決問題,如果僵持不下,就全部辭職,讓被接受的第三方領導董總。

他認為,董總領導層應各就各位,各司其職,才能辦好董總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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