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黃衣禁令不合理 淨選盟2.0上訴得直
(布城29日訊)上訴庭今日批准淨選盟2.0的上訴,宣判內政部長于去年在憲報頒布禁穿“bersih4.0”字眼黃衣,及集會使用的印刷與傳單品決定為不合理。
以拿督莫哈末查瓦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判決說,法庭認同上訴方淨選盟所指,內政部長的決定為不合理。
法官說,根據內政部長的宣誓書,踩踏領袖肖像事件及獨立廣場慶祝國慶日,這些情況是在內政部在憲報上頒布禁令后才發生的事。
賦予和平集會權力
上訴人基于此案涉及公眾利益,沒有要求堂費,法官也因此沒有諭令答辯人,即內政部長及大馬政府,支付堂費。
淨選盟2.0主席瑪麗陳、淨選盟外派人員曾書聰及執委沙薩旺阿旺出庭聆審。
瑪麗亞陳、淨選盟財政瑪斯嘉麗查和督導執委法蒂雅是針對內政部長于2015年8月27日發出上述禁令,于去年9月18日入稟莎阿南高庭,挑戰內政部長的決定,把內政部及大馬政府列為答辯人。
莎阿南高庭在今年2月裁決時,認為2015年出版及印刷法令(不良刊物管制)第7條文賦予內政部長權力,查禁一切可能影響或造成社會恐慌的有關物品,因此裁定內政部長發出禁令合法合理。
較早前淨選盟代表律師雲大舜陳詞說,內政部長以3大理由發出禁令,即踩踏領袖肖像事件、獨立廣場慶祝國慶日及“紅衫軍”也在同時舉行集會。
他說,部長提及的理由是在集會后才出現,且也沒其他證據佐證這些理由。
他也說,若要禁止舉行集會,部長可下令禁止舉行集會,並非禁止穿淨選盟黃色衣服,可是和平集會法令卻賦予人民和平集會的權利。
判決認同集會權力
淨選盟4.0挑戰內政部長頒布禁穿“bersih4.0”字眼黃衣,及集會使用的印刷與傳單品決定的訴訟,剛巧于週一(29日)邁入一週年,瑪麗亞陳指上訴庭的裁決,顯示已認同人民和平集會的權利。
她在淨選盟上得直后接受媒體詢及時說,上訴庭的裁決意義深遠,之前有很多人士因為內政部長的禁令,因擁有或穿著bersih4.0字眼黃衣遭警方逮捕。
瑪麗亞陳說,內政部長的禁令,不但令國內的人民被逮捕,在汶萊、杜拜及阿布扎比國家的人士,也因擁有或穿著bersih4.0字眼黃衣而被捕,這舉動是很不公平的。
“早前被捕的大馬人,也應隨著上訴庭的裁決,被撤銷他們面對的控罪。”
她指出,上訴庭的裁決彰顯著內政部長的決定已無效,民眾不需擔心因為擁有或穿著bersih4.0字眼黃衣被逮捕。
“最重要一點是,上訴庭指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下,人民和平集會的權力,把黃色衣服牽扯在內是不恰當的。”
瑪麗亞陳也希望政府及內政部,更加專注于反貪、舞弊案件或濫用煽動法令等課題上。
蘇珊娜阿旦高級聯邦律師代表內政部長及大馬政府。淨選盟律師團包括梁信友、古拉杜萊及莎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