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M3000賣女處子身 狠心媽媽被控販賣人口 | 中國報 China Press

RM3000賣女處子身 狠心媽媽被控販賣人口

身穿紅色格子襯衫的被告賴秀枝,低著頭閃避攝像鏡頭。
身穿紅色格子襯衫的被告賴秀枝,低著頭閃避攝像鏡頭。

(新山8日訊)狠心母親受男友唆使,竟以3000令吉將女兒的處子之身賣給男友,今天被控販賣人口罪!



這名來自砂拉越古晉的母親,被捕前在澳洲擔任幫傭。去年9月,她趁著一次放假回鄉時,帶同當時年僅13歲的小女兒,與年約40至50歲的男友共3人,一同搭飛機到新山度假。

在3人下榻的酒店客房內,男友告訴少女母親,希望獲得少女的“第一次”,並提出以3000令吉作為交易酬勞。

遭母親男友霸王硬上弓



受害少女就在酒店客房內,遭母親的變態男友霸王硬上弓,痛失紅丸。

被告賴秀枝(譯音,47歲)今早在無任何親人陪同下,于新山第一地庭面控。

根據控狀,她被控于2015年9月20日上午約9時,在新山地不佬路某酒店客房內,販賣14歲華裔女童(女童事發時只有13歲),從事性剝削行為,因而牴觸2007年反販賣人口和反販運移民法令(ATIPSOM)第14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對監禁不少過3年,以及不超過20年及罰款。

被告不認罪,主控官莎菲雅向法庭建議不讓被告保釋,因販賣人口是項重罪,且受害人只有14歲,還是被告女兒。

她也擔心受害人保外期間,會利用其身為受害人監護人身分影響受害人。

被告向法庭求情時指出,她還需要到澳洲工作,以賺取每月2000令吉收入,且丈夫沒工作,她需要負擔2名尚在求學女兒的學費。

此外,被告說,她本身患有背痛,希望法官讓其保外。

法官卡馬魯丁裁定,被告保外申請不獲批准,並擇定此案于10月9日過堂,另要被告聘請代表律師上庭。

事發9個月才告訴父親

受害少女事在事發近9個月后,才告訴父親被強姦經過,警方在少女母親于機場下機后,立即展開逮捕行動。

47歲被告與48歲丈夫育有3名孩子,年齡分別為22、18及14歲,受害者是最小的女兒。

據了解,少女在經歷被母親男友強姦事件后,經常只顧著玩手機;少女父親生氣時就罵少女,少女也變得容易哭泣。

今年6月9日,少女再次被父親責罵后大哭,在父親追問下,才和盤托出被母親男友強姦的事。父親就帶少女前往古晉警局報案。警方于今年8月26日,在少女母親從澳洲飛回國度假時,在吉隆坡國際機場捉人。

另一方面,受害者已被安置在森州林茂的兒童庇護中心,警方仍在追查母親男友下落。

曾游說女兒獻身不果

母親曾嘗試勸服女兒獻身男友不果后,將女兒留在酒店客房,讓男友逞兇。

狼男友向少女母親提出以3000令吉交換少女的“第一次”后,母親曾游說女兒與男友上床,但被女兒拒絕。

少女的母親見女兒拒絕,就將女兒留在客房,然后外出。之后其男友就進入房內,對少女霸王硬上弓,奪走少女紅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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