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局:充值卡維持原價 通訊委會: 收6%GST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關稅局:充值卡維持原價 通訊委會: 收6%GST

(吉隆坡29日訊)關稅局今日宣布,電訊公司從5月1日起,維持預付電話充值卡原價;但另一邊廂,大馬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MCMC)卻澄清,預付電話充值卡將維持額外征收消費稅,引發雙重
說法。



MCMC主席拿督斯里哈林沙菲益在下午隨即反駁關稅局,指在民調結果未出爐前,面值10令吉的充值卡,額外征收消費稅,消費者仍需繳付10令吉60仙。

關稅局總監拿督斯里卡查里較早前宣佈,所有電訊公司從5月1日起,須採取4月1日前銷售與服務稅的相同含稅制度(tax inclusive),維持預付電話充值卡原價;意味著消費者只需按充值卡面額付費,當中已包含消費稅。

“在4月1日消費稅實施前,預付電話充值卡原本已含銷售與服務稅(SST),關稅局昨日(28日)再度發函電訊公司,指示他們在2天后,維持充值卡原價收費。”



減輕年輕人負擔

換句話說,面值10令吉的充值卡,消費者只需以10令吉購買。這當中已包含57仙的消費稅;關稅局將向電訊公司預先征收消費稅。

卡查里強調,這項規定是為了協助年輕人減輕負擔,尤其是擅于使用科技的消費者。

卡查里今午在記者會上解釋,預付電話充值卡只是擁有與售價相等面值的金錢券,顧客購買時沒獲得電訊公司任何服務,直至在手機激活加額后,才會征收消費稅。

詢及電訊公司業者對這項指令的反應,卡查里沒正面回應,只說這項指令發出后,電訊公司就必須在5月1日起遵守。

他也說,無論是充值卡新貨或存貨,一律不可豁免這項含稅制度。

出席記者會者尚包括關稅局消費稅組主任拿督蘇柏馬廉,以及檳州關稅局主任拿督祖基菲。

原價出售困難重重

根據“馬新社”報導說,充值卡以原價出售將面對很多困難,因為重新配置系統相當複雜,不只是服務供應者(電訊公司),還涉及許多第三者單位,包括銀行、電子付款服務、超市、油站,以及銷售商等近3萬個單位。

此舉將造成服務供應者和第三者代理重大影響,此外,充值卡新貨也需急產,並分派至全國各地。

MCMC:應等民調出爐才決定

MCMC主席拿督斯里哈林沙菲益說,關稅局的決定時機過早,並呼籲后者在做任何決定前,應待民調結果出爐,及考量此決定帶來的技術和財務影響。

“早在4月3日時,我們已要求電訊公司針對此事進行民調,即消費者比較傾向哪種收費,即面值10令吉的充值卡收取10令吉60仙(10令吉+6%消費稅),或收取10令吉(9令吉43仙+6%消費稅)。”

下週公佈民調

他說,有關民調已接近完成,結果將在下週公佈。

根據“馬新社”報導,哈林沙菲益說,有人混淆充值卡是否在5月1日回到原價,但若要採取4月1日前銷售與服務稅的相同含稅制度,維持原價,業者幾乎不可能在這兩天內落實。

“各造早前已達致共識,待民調結果出爐后,才做任何決定。”

另一方面,記者在較早前的記者會,追問卡查里,這是否意味著,10令吉充值卡將享有10令吉服務,抑或只有9令吉43仙電訊服務?卡查里僅拋下一句:“這交由電訊公司決定”。

他說,若消費者發現購買預付電話充值卡時仍需額外繳付消費稅,則需向當局提供證據舉報。

各電訊公司
未宣佈詳情

報導:薛淑敏

(吉隆坡29日訊)距離政府宣布預付電話充值卡須賣回未落實消費稅的售價,只剩倒數2天,但國內各大電訊公司似乎還未做好準備,遲遲未宣布有關詳情。

據本報今日向各大電訊公司客服人員,查詢5月1日后充值卡的售價和額外通話時間和短訊詳情時,他們皆稱,尚未接獲最新通知。

某電訊公司客服人員指出,他們還未接到詳情,所以無法回答相關問題。

另一名客服人員則說,目前僅知道10令吉充值卡,售價10令吉60仙,不知道充值卡在5月1日后,售價是10令吉。

另外,電話業者也尚未收到有關詳情,他們強調目前充值卡是根據政府首方案的售價,即以10令吉充值卡為例,目前售價是10令吉60仙,並沒有收到更改通知。

集合國內各大電訊公司的大馬通訊及多媒體論壇(CFM)官網也沒有發布任何有關消息,本報記者致電向該論壇客服人員查詢時,她也表示不知情。

10月起須用銷售終端系統

卡查里說,10月1日開始,關稅局規定五金店、餐館、咖啡店、迷你市場、雜貨店、書局、診所和娛樂場所(像是按摩店和卡拉OK場所等),必須使用銷售終端系統(Point of sales)或收銀機。

“這並非為難商家,而是方便他們的經商作業,試想若有很多人排隊付錢時,購買了逾20樣產品,商家需為每個產品逐一手寫是否徵稅;反之銷售終端系統可協助方便經營生意,商家是時候改變。”

他說,這也方便商家在呈交月結單(Penyata Cukai)時的作業。

此外,卡查里說,4月1日前印製的不符合消費稅需求的稅務發票(tax invoice),只可以使用至9月30日或存貨用完為止,視何者為先。

“這些稅務發票也必須符合條件,即蓋上‘稅務發票’字眼的印章、消費稅註冊號碼和消費稅率,並包含2014年消費稅法令第22條文闡明的元素,即消費稅號碼、公司名字和發票號碼。”

他說,10月1日起,商家都必須推出電腦印製或預印發票,以符合消費稅程序。

官員扮顧客查商家

卡查里說,關稅局自5月1日起,將委任多名官員偽裝成“神秘顧客”,走訪民間巡視並調查商家是否遵守消費稅制度。

他說,這項新措施旨在提高商家遵守消費稅法律,並鑑定有可能違規的商家。

“我們仍接獲很多消費者投訴不良商家隨意征收消費稅,或沒登記即征收消費稅等問題,因此除了4月1日起執行的取締活動,如今我們會委派‘神秘顧客’調查經商過程,並假裝購物,以掌握證據提控違規商家。”

他指出,此舉旨在提高民眾信心,確保他們不會受騙或遭商家欺壓。

詢及關稅局將委派多少名“間諜”,卡查里以“神秘顧客就應保持神秘”為由,拒絕透露。

另外,他指出,關稅局在完成調查后,遵循總檢察署決定,將于週四(30日)將2宗違反消費稅法令的案件,提控到莎阿南法庭;這也是第一宗消費稅違規被控的案件。

新聞背景
收還是不收?市場混亂

消費稅落實初期,預付電話充值卡因為電訊公司拒絕吸納6%消費稅,引起市場混亂。

財政部副部長阿末馬斯蘭于本月2日宣布,政府和電訊公司達成協議,批准預付電話充值卡征收6%消費稅3個月的同時,也讓用戶享有更高價值的通話時間及短訊。

以10令吉的充值卡為例,用戶需支付10令吉60仙(10令吉是充值金額,另60仙是消費稅),但電訊公司將贈送5分鐘通話時間和5則訊息補償。

但阿末馬斯蘭于隔日(3日)再次宣布,由于該方案受到強烈反對,充值卡將在下月調回消費稅前的收費。

同樣以10令吉充值卡為例,用戶支付10令吉(9令吉43仙是充值金額,另57仙是消費稅),但電訊公司將提供額外通話時間和訊息,讓用戶繼續享有價值10令吉的充值金額。

由于政府和電訊公司對充值卡的指示混亂,造成業者屢次被顧客投訴和官員警告,手機業者人人喊苦,甚至罷賣,不想為了區區3%利潤,受顧客責罵和接罰單。

公眾投訴或咨詢消費稅事宜管道

1)上午8時至下午5時親臨關稅局
2)關稅局消費稅熱線(03-88822111)或免付費熱線(1300-88-8500)
3)貿消部消費稅熱線(03-88826245/03-88826088)或免付費熱線1800-88-6800)
4)瀏覽關稅局官網(gst.customs.gov.my),以電郵方式投訴
5)電郵貿消部([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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