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開車到吉打竟接罰單 華婦求助吁警徹查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不曾開車到吉打竟接罰單 華婦求助吁警徹查

陳美琪(中)展示接獲的傳票,右起為蔡忠文、張萬有,左起為史振達及鍾繪名。
陳美琪(中)展示接獲的傳票,右起為蔡忠文、張萬有,左起為史振達及鍾繪名。

(馬口21日訊)車子不曾到過吉打,卻被指在亞羅士打觸犯交通規則,華婦向馬華領袖求助。



住在馬口巴卡峇都的陳美琪(43歲)日前接獲一封大馬皇家警察的掛號信,內有一張罰單指她駕駛車牌WES5277的車子,于今年8月12日上午10時45分,在吉打州亞羅士打巴士站觸犯交通規則,必須繳付罰款。

由于其車子不曾到過吉打州,就向馬華仁保區會副主席張萬有村長投訴,希望當局撤銷有關罰單。

張萬有說,根據事主指出,警方發出罰單當天,陳氏剛巧載送親友到瓜拉庇勞中央醫院覆診,不可能同一時間在吉打州出現。



擔心車牌遭盜用

他說,根據事主的說法,有關車子甚至不曾到過吉隆坡,指她在吉打觸犯交通規則,令她難以接受。

他說,由于事主擔心車牌可能遭不法分子盜用,除了要求警方撤銷罰單,也希望深入調查為何當地會出現同車牌和款式的車子。

出席記者會者包括鍾繪名縣議員、馬華區會執委蔡忠文、史振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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