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小穎:執法勿紙上談兵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黃小穎:執法勿紙上談兵

我國有一個現象,就是雙重、三重泊車,尤其是在學校上下學時段、銀行一帶此情況比比皆是,車主完全沒意識到他們的所作所為已為其他道路使用者帶來諸多不便和阻礙交通。



最令人感到不解的是,有的駕駛人士即使有空的泊車格,也不願將車泊進去,而是將車停在泊車格外阻街。

市政局為了解決違例泊車所衍生的問題,吉隆坡市政局早前開始實行鎖輪胎措施。

根據早前報導指出,非法泊車而遭鎖輪胎的車主,必須須繳付50令吉的開鎖費及罰單,若超過4個小時仍未開鎖領車,那么車輛將被拖走,屆時車主須付150令吉才能領走車子,且仍會被開罰單。



另外,即使泊車在合法泊車位內,可是卻沒有付泊車費的車主,依然會遭執法人員開出罰單和鎖輪胎,對于雙重或三重違法泊車的情況,也會面對同樣的懲罰。

某程度上來說,取締非法泊車的措施確實可行,理論上來說很理想,因為不僅可以增加吉隆坡市政局的收入,最重要的是杜絕雙重泊車,免去因這樣違例泊車而引發的糾紛,同時減少交通阻塞情況。

很多時候,自私的駕駛者會在方便自己的地方停車、泊車,霸占車道,引起交通阻塞,浪費大家時間,這些駕駛者都應接受懲罰,為自私行為負責。

只是,還是那個情況,好的措施,若無法配合應有的執法態度,措施也依然是紙上談兵,怎么也無法獲得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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