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哥哥:非禮她們比較方便 大妹小妹都不放過
22歲哥哥非禮19歲大妹和15歲小妹,包括兩度非禮15歲親妹妹,一次脫光要小妹摸下體,另一次赤裸摸胸非禮熟睡中的小妹,他也曾趁大妹睡覺時摸胸。
令人憤怒的是,被告接受心理評估時,坦誠覺得“妹妹比較方便”,認為她們不太可能舉報他,所以動了歪念。
他承認,他見到小妹在床上睡覺時,感覺“性奮”,忍不住摸她的胸。落網後,被告也坦承2014年間也曾趁大妹睡覺時,撫摸她的胸部。
主控官怒斥他膽大妄為,要求坐牢和打鞭嚴懲。
《聯合晚報》報導,案情顯示,3人同住宏茂橋4道一個組屋單位,由於被告和受害人是兄妹,為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可報道任何可洩露身分的資料。
控方以兩項非禮罪及一項侮辱女性尊嚴的控狀加以提控,他今早認罪,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判決,將在下週一下判。
案情指今年7月16日的前幾天,被告有次喝酒後,看到小妹坐在飯桌旁,竟脫光衣服,握著生殖器到小妹跟前對她說:“妹妹,看這裡,摸一下啦。”
小妹回說“很噁心”,叫他穿回衣服。被告問小妹為什麼不要看,並說:“很噁心嗎?”
7月16日早上8時許,小妹穿T恤和短褲在房裡睡覺,突然感覺有隻手在摸她的胸部。
小妹驚醒後,發現哥哥赤裸站在床邊,大聲喊叫,將哥哥趕出房間,哥哥說了聲“對不起”後返回自己的房間。
過後小妹通知姐姐(即被告的大妹),大妹當天下午報警,指哥哥非禮了妹妹。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庭上也不見他的家人。
認罪後,他自己求情說,知道自己做了太多錯事,現在很後悔,決心改過,他不求法官輕判,只說已準備好接受任何懲罰。
綜合他對兩名妹妹的行為,主控官說他明顯有預謀且長時間干案,在長達兩年時間對妹妹不規矩,還脫光衣服走到妹妹面前,打定主意要妹妹摸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