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不敬霹蘇丹言論 工程師獲准撤銷監刑 | 中國報 China Press

發表不敬霹蘇丹言論 工程師獲准撤銷監刑

(布城7日訊)上訴庭今日撤銷華裔工程師在霹靂州蘇丹官網,發表對蘇丹不敬言論而被判監禁1年的刑罰,但維持檳城法庭判處罰款5萬令吉的判決。



以拿督東姑麥姆頓馬為首的上訴庭三司,一致批准上訴人陳漢強(譯音,32歲)要求撤銷監禁1年的刑罰,但駁回他提出撤銷控罪的上訴申請。

另二司是拿督莫哈末查華威及拿督阿邦依斯干達。

東姑麥姆頓馬在裁決中指出,上訴人在網絡發表對蘇丹不敬言論的證據確鑿,法庭認同此點論。



“控方及辯方已把此案上訴到高庭,各自提出不同論點,所以此案沒有出現程序不公平的課題。”

“儘管上訴人犯下嚴重罪行,但法庭認為應該撤銷他監禁的刑罰,因為有案例指涉及相同控罪的被告,法庭只判處罰款,而5萬令吉罰款是合適的。”

陳漢強是于2012年6月1日,在北海法庭被判罪名成立,判處最高刑罰的罰款5萬令吉和監禁1年;上訴人支付罰款后,以4萬令吉保外,以就監禁1年刑罰上訴。

上訴人被控在2009年2月13日午夜12時05分,在峇東埔金龍花園住家以60.48.89.212互聯網協議地址,瀏覽霹靂州蘇丹官網,再以長達87個國文字對對霹州蘇丹發表不敬和不雅的言論,而對他人構成傷害,因而觸犯1998年多媒體通訊法令(588法令)233(1)(a)項條文,並可在233(3)項條文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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