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女富豪沒交420萬消費稅 控32項罪狀
(怡保13日訊)Vida Beauty公司創辦人拿督斯里哈斯米查奧曼,因在2015年4月至今年7月期間沒按時繳交逾420萬令吉消費稅及呈交消費稅結單,結果被控32項控狀時不認罪,獲准以176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定11月15日過堂。
在馬來社會頗有名氣的哈斯米查奧曼今早抵達法庭時,一臉倦容,但對庭警或稅收局職員要求合照時,有求必應,也擺起2隻手指在唇角的招牌姿勢,非常親切。
她在今日中午12時15分走進犯人欄時,其代表律師卡吉以哈斯米查奧曼身體不適,向法官慕達扎迪申請讓其當事人坐下,獲法官批准。
首控狀指哈斯米查奧曼被控在今年2月11日于怡保稅收局,在2014年消費稅法令下為所擁有的Vida Beauty公司註冊,但沒繳交2015年4月1日至30日的17萬9754令吉54仙消費稅,觸犯2014年消費稅法令41(7)條文(沒按時繳交消費稅);罪成者可判處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第2至第16項控狀,則指哈斯米查奧曼在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期間,沒繳交逾400萬令吉消費稅。
也在沒按時呈交消費稅結單面控的哈斯米查奧曼,首控狀指她在2016年9月22日于怡保稅收局,在2014年消費稅法令下為所擁有的Vida Beauty公司註冊,但沒呈交2015年4月1日至30日的消費稅結單,觸犯第41(6)條文(沒按時呈交消費稅結單);罪成者可判處罰款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至于第2至第16項控狀,則指哈斯米查奧曼在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期間,沒按時呈交消費稅結單。
此案檢察司是法拉及拿督拉惹羅茲拉;哈斯米查奧曼的代表律師為卡吉及賽阿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