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凌學生停學一年‧教育界:耽誤學業易交損友 停學一年太長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霸凌學生停學一年‧教育界:耽誤學業易交損友 停學一年太長

獨家報導:丘惠萍
(吉隆坡17日訊)教育界及家長多數不認同教育部提出涉及霸凌學生停學一年的建議,因停學一年時間太長,擔心會耽誤學業,變相剝奪學生受教育權利。



家教人士也顧慮,當局若無妥善安排專人輔導及密切監督,孩子在停學期間更容易誤交損友及學壞,弊多利少。

馬來西亞中學華文教師聯誼會主席曾俊萍說,停學一年時間太長,若這期間將孩子送往改造中心,家長最擔心會留下不良記錄,影響孩子的將來。

她續說,停學期間,孩子接受社區服務,當局也需安排很好的輔導員,密切監督孩子,否則,孩子不但不會改過,反而更容易誤交損友和學壞。



孩子會感到自卑

“而且,停學一年之久,當孩子重回校園,可能會留級,看到同齡同學都升上比自己高一年級了,孩子可能感到自卑。所以我不建議停學太久,這會對學生的身心發展不良。”

曾俊萍今日就教育部長拿督斯里馬哈基爾卡力昨日發表該部或于明年起,將涉及校園霸凌的學生停學一年,並進行社區服務或進入改造中心,唯只是建議一事,接受《中國報》訪問時,這麼指出。

她始終認為,要解決校園霸凌問題,必須回到原點。即需瞭解及找出學生涉及霸凌行為背后的真正原因或癥結,是否因為孩子缺乏家庭溫暖或太受龐愛,刻意去做出一些行為,以引起師長的注意和關心。

她建議,校方應先內部處理,安排老師耐心輔導,若真的無法使孩子改過自新,或孩子的行為已不是一般欺負同學,才考慮轉校或停學。

她強調,無論如何都不能隨便開除學生,這等于把問題丟給社會,孩子更容易誤入歧途。

確保政策不被濫用
教部擬標準作業程序

教育部長拿督斯里馬哈茲爾說,該部一旦落實涉及校園霸凌學生將被停止學籍一年的政策后,將會擬定標準作業程序,確保教師不會濫用及在執行這項舉措時出現偏差。

他說,該部建議的一年,是根據學生的學年,而非根據日期,換言之,一名學生若在7月涉及校園霸凌事故,儘管被停學一年,但有關日期的計算是從7月至12月,並非該年的7月至隔年7月。

“當然還有一些非校園霸凌事故的‘主謀’,其停學的日期或許少於一年。”

馬哈茲爾今日在國會走廊接受媒體訪問時說,根據現有政策,任何涉及校園霸凌的學生,都會被直接開除學籍(Buang Sekolah)。

他說,由於政府擔心這會影響學生的前途,才會提出停止學籍的建議。

此外,馬哈茲爾透露,任何學生若在該學年即將准備應考政府考試,卻不幸遇上被停止學籍的懲罰,就不可報考當年的考試,必須等隔年才能補考。

他說,若有關學生想重返學校,在暫停學籍期間需履行社會服務令或進入改造中心,以評估他們是否適合重返校園。

他還說,曾經被停學的學生,日後在畢業證書中,也會留下有關停學記錄。

“有些學生面對停學可能會感到更高興,所以我們必須找出應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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