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匪午夜交火! 華裔慣犯遭擊斃
(怡保19日訊)干案累累的華裔慣犯午夜拒絕接受警察截查,逃跑途中轎車失控撞路旁,還朝警察方向連開2槍,結果在槍戰中被警方殲滅。
此案今天午夜12時01分,在打捫團結谷路,靠近某高級公寓附近發生。
死者是來自怡保崑崙喇叭的鍾淼發(35歲),死因是胸部中槍失血過多,據知其胸部中了超過一槍。
霹州總警長拿督哈斯南今午在記者會披露,警方是在怡保丹絨紅毛丹路,進行防範罪案工作時,欲截查形跡可疑的豐田Vois轎車時,司機猛踩油門逃離途中,撞向左邊路旁
擁9項前科
“當警方靠近男子的轎車時,男子突然從車內出來及連開2槍,一發射中身穿防彈衣的警察,另一發射空。警方為了自保開槍還擊,擊斃擁有9項前科的華裔。”
哈斯南說,男子的9項前科包括毒品、偷車及破門行竊,並因涉嫌1宗毒品案被警方通緝。
他指男子乘坐的轎車車身號碼及引擎號碼,與註冊車牌不一樣,相信是复制轎車,警方也起獲中國制造的手槍、4枚子彈及2枚彈殼及1把刀。
“男子除了涉及販毒及運毒,也在今年2月因涉嫌持槍恐嚇被捕,警方也起獲槍、30枚子彈、長刀及指節鐵環(BUKU LIMA),此案仍在調查著。”
他說,遭殲滅的男子是活躍怡保的持槍慣犯,曾被警方逮捕多達6次,2年前被限制居留在柔州新邦令金。
哈斯南呼吁罪犯不要使用槍械挑戰警方,警方在保護自身及民眾安全前提下,將採取嚴厲行動。
記者會在場者包括霹州刑事調查主任拿督顏天記、重案組主任拉沙里警監、查案官黎萬權助理警監等。
曹長穿防彈衣保一命
曹長穿防彈衣保命!
哈斯南說,42歲曹長的防彈衣左邊胸部處,留下被子彈射中的痕跡,但曹長並未受傷。
他指出,警方在進行所有暴力罪案的標準作業程序,警察必須穿上防彈衣。
他指今年1月至本月19日,霹州的暴力罪案較去年同期減少了0.96%;整體罪案則減少4.96%(230宗)。
家人控訴警方不給機會
“他已改過自新,為什么你們(警方)不給機會,讓他有這個下場!”
死者鍾淼發的家人聲聲控訴,警方無理開槍殺人,指即使死者生前犯法,也應通過正常程序捉捕和提控,更指責警方不給機會正在改過自新的死者。
哥哥鍾淼坤(37歲,商人)週三下午,到怡保蘇丹后拜濃醫院太平間,辦理領屍手續時,向媒體申訴。
他說,淼發生前與女友在九洞美露同居,其女友週二晚約11時半接獲警方來電通知,家人始知淼發已遭警方開槍致死。
“弟弟的女友隨后致電通知我,我再轉告母親,大家都覺得淼發死得冤枉。”
鍾淼坤坦言,弟弟近期認識了一批有槍械的人,弟弟兩三個月即遭警方以持械罪名逮捕,他較后保釋弟弟離開。
“我深信警方是因弟弟清白,才會讓他離開警局,弟弟此事后開始聽取家人的勸告,有意改過,重新過正常日子。
兄:懷疑警方認車點錯相
鍾淼坤認為,警方是認車不認人而“點錯相”,令弟弟成了“替死鬼”。
他聲稱,淼發事發當晚與1名友人共車出門,但兩人駛至事發地點時,友人卻遺下本身轎車,要求淼發繼續駕駛即離開,警方不久后即出現殲匪,因此懷疑警方“點錯相”。
“我不曾聽弟弟提過起過這名友人,這名友人也已不知所終,我們和警方都找不到這名友人了。”
另外,鍾淼坤說,他已購買一間新家給兩名弟弟和母親,讓他們有新居,沒想到淼發來不及入住。
鍾淼坤說,淼發過去兩至三個月因失業而沒有錢用,即使很窮,也不只是四處向人借貸,沒想過要打搶或搶劫等。
“我知道弟弟有前科,包括打架、恐嚇和販毒,一般如果是慣匪,在窮途末路就去幹案,但淼發並未這樣做,證明他不是十惡不赦的壞人。”
母親:心痛卻欲哭無淚
“我很心痛,卻欲哭無淚。”
死者母親周慧桃(58歲,退休人士)形容,自己單親養育3名兒子10余年,好不容易孩子們長大成人,二兒子現遭警方殲滅,心痛卻欲哭無淚。
她指出,丈夫10余年前拋妻棄子離開,至今音訊全無,她只好出外工作,獨力撫養孩子。
“淼發(死者)很孝順,只要有做工就會給我一些錢用。如果中萬字,也會給我數千令吉,但由于失業,他曾在上週三向我借了300令吉。”
周慧桃披露,淼發成績不好也無心向學,當初在中學念至初中一即輟學離校,過去曾在餐館擔任廚師,近兩三年在卡拉OK任領班。
“淼發很容易就聽信旁人或友人,若有人需要他幫助都義不容辭幫助對方,所以有很多朋友;淼發與哥哥和弟弟關係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