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日星:城鄉規劃法令擬修訂 “不能強制聽中央意見”
(檳城20日訊)檳州房屋委員會主席佳日星認為,即將在國會提呈修訂的城鄉規劃法令,中央政府有權針對州內的大型工程,給予州政府“勸告”,但這不會對州政府帶來影響。
“不過,我們還是需要先釐清‘勸告’的定義,若有關‘勸告’的定義是‘指示’州政府一定要遵守,那我們會提出反對。”
佳日星今早在羅弄古力出席與小販們的交流會后受詢時說,根據原有的法令,並沒有強制州政府一定要聽取中央政府的意見。
“修訂后的法令,若中央政府只是提出意見,不強制州政府一定要遵守,那我們可以接受有關意見。”
另一方面,針對修正后的法令,在進行任何大型工程前,都必須要先進行社會影響評估(SIA)一事,佳日星認為這並不成為問題。
“在檳州內的工程一向都有在進行社會影響評估。”
國陣在國會提呈的“1976年城市及鄉村規劃法令”第20b條文,擬定中央政府及州政府在審批大型工程時,必須要諮詢一個理事會。
此外,上述法令第21條文,也列明在進行大型工程前,必須先進行環境影響評估。